[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316273.1 | 申請日: | 2009-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08294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蘇聘勝;李小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康(昆山)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12/14 | 分類號: | H01R12/14;H01R4/24;H01R4/26;H01R13/64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316 江蘇省昆山***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接器 組件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電連接器組件,尤其涉及一種通用串行總線接口的電連接器組件。
【背景技術】
現有的電連接器通常包括金屬殼體、收容在金屬殼體中的絕緣本體、及若干收容在絕緣本體中的導電端子。導電端子的末端延伸出絕緣本體,并通過焊接與線纜相固持。例如常見的通用串行總線接口電連接器即采用這種連接方式。
在該種規格的電連接器組件中,導電端子與線纜之間通過焊接連接,需要多種焊接劑,且制程較為復雜,消耗能源較多,且端子與線纜的連接為剛性連接,當導電端子與線纜之間有作用力產生時,該剛性連接可能遭到破壞。
因此,需要一種具有導電端子與線纜連接改進結構的電連接器組件。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達到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連接器組件,其具有導電端子與線纜連接的改進結構。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電連接器組件,其包括絕緣本體、收容于絕緣本體的若干導電端子、遮覆于絕緣本體及導電端子的遮蔽殼體、與導電電子連接的線纜,所述絕緣本體包括基體及從基體向前延伸的舌板,導電端子設有安裝于舌板的接觸部、將導電端子固持于基體的連接部、從連接部向后延伸的尾部,其中尾部包括向后延伸形成的頂接部,各頂接部末端設有分叉,每個分叉至少包括兩個與線纜頂接的叉頭。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導電端子與線纜接觸的一端采用多個叉頭,可有效提高導電端子與線纜之間接觸的可靠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的立體組合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另一角度的立體分解圖。
圖4為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A部分的局部放大圖。
圖5為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B部分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至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電連接器組件100包括一個通用串行總線接口電連接器及與該電連接器連接的線纜5。該電連接器包括絕緣本體1、收容于絕緣本體1的若干導電端子2、遮蔽于絕緣本體1與導電端子2之外的遮蔽殼體3、包覆于遮蔽殼體3外的握持件4。
所述線纜5包括導體材質的線芯55,其數量與導電端子2的數量相同,在每一根線芯55外包覆有一層絕緣層54,每一個線芯55與對應的絕緣層54組成一根傳輸線53,本實施例中,線纜5對應導電端子2共有四根傳輸線53,其他實施例中,以可為其他數目。在四根傳輸線53外側由內向外還包覆有遮蔽層52及外被51。遮蔽層52可對傳輸線53產生電磁屏蔽的效果,防止線纜5外部的電磁信號對傳輸線53的信號的干擾。外被51設置于整個線纜5的最外層,保護內部的組件不受損害。
遮蔽殼體3包括主體部31及線纜固持部32。線纜固持部32位于主體部31后端并與主體部31一體設置,線纜固持部32成圓形,裝配前直徑略大于線纜5。主體部31上設有若干卡持絕緣本體1的卡持部311。
絕緣本體1包括基體11及從基體11向前延伸形成的舌板12。導電端子2從前向后依次包括接觸部21、連接部(未標示)、尾部22。接觸部21安裝于舌板12,用以與對接連接器(未圖示)導通。連接部連接尾部22與接觸部21并將導電端子2固持于絕緣本體1。尾部22突出于基體11后端并向后延伸以與線纜5連接。尾部22設有S形的彈性部221及設置于彈性部221后端與線纜5連接的頂接部222。每個導電端子2的頂接部222末端設有分叉,每個分叉至少設有兩個叉頭223,當其中一個叉頭223與線纜5的連接不穩定時,其他叉頭223也可以實現與線纜5的良好接觸;且叉頭223較為尖銳,可刺入線纜5內實現較好連接。所述導電端子2可在絕緣本體1注塑成型后通過插入的方式置入絕緣本體1,也可以通過一體成型(insert?molding)的方式嵌入絕緣本體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富士康(昆山)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富士康(昆山)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20316273.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