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312857.1 | 申請日: | 2009-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624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余何保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00 | 分類號: | G09F9/00;A61L9/12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學俊;林捷 |
| 地址: | 350301 福建省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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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出 香水味 顯示器 | ||
1.一種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包括顯示器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主體上設置有盛香水的香水瓶和香水的擴散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水的擴散裝置為設置在顯示器主體上的微型風扇。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風扇的供電電路和供電控制電路位于顯示器的線路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為純平顯示器。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為液晶顯示器。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發出香水味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為液晶電視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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