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透光立體字的工藝品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302583.8 | 申請日: | 2009-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00039Y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0 |
| 發明(設計)人: | 陳學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學森 |
| 主分類號: | B44C5/08 | 分類號: | B44C5/08;F21V33/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江門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譚志強 |
| 地址: | 529300廣東省開平市長***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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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透光 立體 工藝品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藝品,特別是一種具有透光立體字的工藝品。
背景技術
傳統的對聯、掛畫等工藝品主要是平面造型,其產品的造型單調、無新意。針對此,目前市面上也出現一些立體造型的工藝品,如雕刻的工藝品、凸版印刷品等等,但仍存在不足之處,如工藝復雜、成本高等,而且無法結合光學原理帶來更好的觀賞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觀賞效果好的具有透光立體字的工藝品。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具有透光立體字的工藝品,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設有光源,光源外部套設有至少一層透光立體吸塑片,所述立體吸塑片是造型立體字或者其它造型立體圖案。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立體吸塑片具有兩層,內層為白色透光立體吸塑片,外層為彩色透光立體吸塑片。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底板上設有透光立體吸塑片,當光源通電時,光線從立體吸塑片中透出,與工藝品上的造型立體字或者其它造型立體圖案互相襯托,帶來很好的視覺效果,本產品的結構簡單、造型突出、成本低。此外,為了視覺效果更好,本設計的立體吸塑片具有兩層,內層為白色透光立體吸塑片,外層為彩色透光立體吸塑片,在使用時,光線先透過白色吸塑片后再照射出去,令光線更柔和,而且可消除內部光源在照射時所出現的陰影。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圖2所示,具有透光立體字的工藝品,包括底板1,底板1上設有光源2,光源2外部套設有至少一層透光立體吸塑片3,立體吸塑片3是造型立體字或者其它造型立體圖案。
利用本設計可制作出各種各樣的工藝品,如立體對聯、掛歷、掛畫等,當然,也可制作成標識牌。
立體吸塑片3具有兩層,內層31為白色透光立體吸塑片,外層32為彩色透光立體吸塑片,光線經過白色透光立體吸塑片的初步過濾后不僅更加柔和,而且也基本消除了光源在照射時所產生的陰影效果。
為了使造型效果更好,外層32立體吸塑片的邊緣粘合有裝飾板4,裝飾板不僅可以將吸塑片的邊緣覆蓋住,而且也可利用該裝飾板將吸塑片固定于底板上。
光源2可采用傳統的燈泡,本實用新型優選采用多個串聯或并聯的LED燈,其不僅體積小,而且更加耐用,此外,也可采用燈帶等其它光源。
LED燈的排列與立體吸塑片的字體或者圖案的形狀相適應,如在制作立體對聯時,可將LED燈排列成與字體的筆畫走向相似,使光效更好。
以上所述只是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其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只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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