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發光耳機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295846.7 | 申請日: | 200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01808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06 |
| 發明(設計)人: | 孫文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達電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F21V33/00;F21V3/00;H05B37/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華南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梁永宏 |
| 地址: | 523290 廣東省東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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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耳機 | ||
1.一種可發光耳機,它包括耳機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主體中設置有發光二極管、控制電路板,控制電路板上設置有用于驅動發光二極管發光的驅動電路,發光二極管與驅動電路的輸出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主體包括耳機插頭、控制主體、耳機喇叭體,耳機插頭通過導線與控制主體的一端電連接,耳機喇叭體通過導線與控制主體的另一端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主體進一步包括用于為發光二極管和驅動電路提供電源的電池,電池安裝在控制主體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主體的控制主體上設有用于控制發光二極管啟動或發光模式的開關控制按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二極管的數目為至少一個,發光二極管置于耳機主體的耳機喇叭體的外側。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二極管的外圍設有用于將光線轉換成圖案的燈罩。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路包括三極管,三極管的基極為音頻信號輸入端,集電極與發光二極管的負極電連接,發射極接地,發光二極管的正極接電源。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路包括運算放大器,運算放大器的同相輸入端為音頻信號輸入端,發光二極管的正極與運算放大器的輸出端電連接,發光二極管的負極接地。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路包括運算放大器、三極管,運算放大器的同相輸入端為音頻信號輸入端,三極管的基極與運算放大器的輸出端電連接,三極管的集電極與發光二極管的負極電連接,三極管的發射極接地,發光二極管的正極接電源。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可發光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路包括驅動電阻,驅動電阻的一端接地,驅動電阻的另一端與發光二極管的負極電連接,發光二極管的正極接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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