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鉛筆頭利用筆帽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241199.1 | 申請日: | 2009-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801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蘭明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蘭明超 |
| 主分類號: | B43K23/10 | 分類號: | B43K23/10;B43K2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匯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96 | 代理人: | 劉淑芬 |
| 地址: | 2663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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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鉛筆 利用 筆帽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文具,具體說是一種鉛筆頭利用筆帽。
背景技術
鉛筆由于價格低廉、使用方便,應用領域非常廣泛。但是鉛筆在使用過程中要逐漸削短,當其長度小于10厘米的時候,由于不方便手握就基本上沒有使用價值了。這樣不僅造成金錢的浪費,還會損失大量的木材。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延長鉛筆頭使用期限、最大限度地利用剩余鉛筆頭的長度,同時還可以當作筆帽使用的鉛筆頭利用筆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鉛筆頭利用筆帽包括柱狀的帽體,帽體上帶有柱狀的內腔,內腔與帽體同軸,其特征在于:內腔為正六棱柱狀,在內腔的底部還帶有一個與其同軸的圓柱體的凹坑,所述凹坑的直徑小于內腔對角線的長度。
采用上述結構以后,該鉛筆頭利用筆帽能夠延長鉛筆頭使用期限、最大限度地利用剩余鉛筆頭的長度,同時還可以當作筆帽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2是圖1實施例的仰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附圖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鉛筆頭利用筆帽,包括柱狀的帽體1,帽體1上帶有柱狀的內腔2,內腔2與帽體(1)同軸,內腔2的直徑與普通鉛筆的外徑相當。內腔2為正六棱柱狀,在內腔2的底部還帶有一個與其同軸的圓柱體的凹坑3,所述凹坑3的直徑小于內腔2對角線的長度。
使用時,將鉛筆的筆尖向里插在內腔2中的時候,可以當作筆帽使用,凹坑3的設置是可以防止筆尖插入太深,同時還可以起到保護筆尖的作用。將鉛筆頭的筆尖向外插進內腔2中的時候,鉛筆頭和帽體1連接成為一體,延長了鉛筆頭的長度,方便手握,可以繼續使用,直到用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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