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信息顯示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218911.6 | 申請日: | 2009-1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162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吳萬象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萬象 |
| 主分類號: | G09F13/20 | 分類號: | G09F13/20;G09F13/30;G09F21/04;G07B13/04;F21V14/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孫皓晨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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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顯示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信息顯示裝置,尤指一種可裝設于建筑物內部或機動車輛的車頂,并可隨時接收外部信號并轉換成圖文信息的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由于機動車輛可在城市鄉鎮的大街小巷中行駛穿梭,可四處移動且具有良好機動性,因此遂有在機動車輛上架設顯示裝置的先前技術問世。該等先前技術的構造概如圖1所示,主要在機動車輛10的車頂上設置顯示器20,該顯示器20兩側分別設有大量LED發光元件201,利用發光中的LED發光元件201排列構成用以傳達信息的圖形或文字(或同時構成圖形與文字),進而通過機動車輛10四處移動而可產生較為良好的廣告或政令宣導效果。
由于上述顯示器的LED發光元件被固定于顯示器兩側,再加上LED發光元件所排列而成的圖形及文字都保持靜止狀態,因此其顯示的信息往往僅有鄰近車體兩旁的民眾可以清楚觀看而已,對于站立于非面對顯示器角度及距離車體較遠的民眾而言,便會因為無法看清楚信息內容,而大幅降低信息的傳播效果。
有鑒于此,為解決先前技術的傳播效果有限的問題,本發明人即投入于相關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而有本實用新型的問世。
發明內容
由此,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信息顯示裝置,其目的在于解決前述先前技術的廣告效果不彰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信息顯示裝置,至少包含一外殼及一發光載體,其中,該外殼罩覆于發光載體外部,外殼對應發光載體而設有一環狀透光面;該發光載體的表面設有多個發光元件,發光載體頂面設有控制面板,該控制面板并與發光元件形成電性連結。
據上所述的信息顯示裝置,該等發光元件呈矩陣式排列于發光載體的表面。
據上所述的信息顯示裝置,該發光載體延伸有至少一固定座,所述多個發光元件設置于該固定座表面,該發光載體內部更設有一馬達單元,該馬達單元具有一轉軸,且該轉軸用以帶動發光載體同步轉動。
據上所述的信息顯示裝置,其中,該發光元件為可發出不同顏色亮光的LED發光元件。
據上所述的信息顯示裝置,其中,該信息顯示裝置進一步包含有計程車的計費器,且該控制面板與計費器連結,利用計費器控制LED發光元件產生不同顏色亮光,并以不同顏色亮光分別代表”空車狀態”與”載客狀態”。
由以上設置,本實用新型的信息顯示裝置相較于公知先前技術,具有提升廣告及宣導效果等優點及功效。
附圖說明
圖1為公知機動車輛的車頂裝設顯示器的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立體外觀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使用狀態示意圖一;
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使用狀態示意圖二;
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立體外觀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機動車輛;20-顯示器;201-LED發光元件;A-信息顯示裝置;B-機動車輛;1-外殼;11-透光面;2-發光載體;21-固定座;211-面板;22-發光元件;23-控制面板;3-馬達單元;31-底座;32-轉軸。
具體實施方式
關于本發明人的技術手段,茲舉數種較佳可行實施例配合圖式于下文進行詳細說明。
首先請參閱圖2、3所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信息顯示裝置A包含一外殼1、一發光載體2及一馬達單元3,其中:
該外殼1開口朝下且罩覆于發光載體2外部的殼體,該外殼1對應下半部設有一環狀透光面11,令內部亮光可自透光面11向外發射;
該發光載體2一體延伸有至少一固定座21(固定座21的數量及設置方式可如圖面所示,且該等固定座21之間以面板211連結),且固定座21表面設有多個發光元件22,該等發光元件22為可切換產生不同顏色亮光的LED發光元件,發光載體2頂面設有控制面板23,該控制面板23預設有電子電路(圖未繪示)而可接收GPS系統所發出的無線信號,又該控制面板23并與發光元件22形成電性連結;
該馬達單元3具有一可吸附于物件表面的底座31,且該馬達單元3頂面凸伸一轉軸32,該轉軸32與發光載體2結合并可帶動發光載體2同步轉動。
關于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依照裝設地點不同而如圖4、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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