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微創骨內植骨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217295.2 | 申請日: | 2009-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19185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英澤;張純樸;張奇;孫梁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純樸 |
| 主分類號: | A61B17/56 | 分類號: | A61B17/56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國域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3112 | 代理人: | 胡澎 |
| 地址: | 050051 河北省石家***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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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微創骨內植 骨器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骨科醫療器械,具體地說是一種微創骨內植骨器。
背景技術
目前對于股骨頭壞死一類骨科病的侵入式治療,多是采用開窗手術,即在股骨頭關節面和頭頸交界處開窗,去除其中的壞死病灶后,再植入自體骨和/或骨水泥等,以對股骨頭的關節面起到支撐作用。這類手術由于創口面積大,因而不利于傷口的愈合。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微創骨內植骨器,以實現對股骨頭壞死病等病癥的微創手術治療。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微創骨內植骨器,前套管通過管接頭與后套管對接,在后套管上設有齒輪推進機構,由齒輪推進機構驅動的齒條推桿穿接在前、后套管中。
本實用新型是與股骨頭內骨質切削器配套使用的一種骨科手術器械。當醫生使用股骨頭內骨質切削器從患者的股骨頭中取出病灶部位的壞死組織后,再使用本器械進行自體骨或骨水泥的植入操作。即在本器械前套管的前管口內塞入患者的自體骨或加入骨水泥等材料,然后將前套管沿取骨孔道插入患者的股骨頭,送入取骨后的空穴區內,再操縱齒輪推進機構,通過齒嚙合使齒條推桿前行,將裝前套管內的自體骨或骨水泥等材料推入股骨頭內的空穴區中,反復若干次即可完成裝填操作。手術完成后,松開本器械上的管接頭,即可使前、后套管分離,并可抽出齒條推桿,之后即可進行本器械各部件的清洗和滅菌,為下次使用做好準備。
本實用新型在所述齒輪推進機構的外側設有握持柄,以便于手持操作。
本實用新型在所述齒輪推進機構上接有手控部件,手控部件為手輪或搖柄,以便于推進操作。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免除了大創口的開窗植骨操作,有利于骨科手術后的傷口愈合,實現了股骨頭壞死病和椎骨病等病癥的微創手術治療。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前套管6通過管接頭5與后套管1對接,前套管6的管徑在5mm左右;因為要在后套管上設置齒輪推進機構2,所以后套管1的管徑可在10mm左右。在后套管1上設置的齒輪推進機構2包括殼體和一個齒輪,齒輪的芯軸從側向伸出殼外,其外端連接手輪4。齒條推桿7穿接在前、后套管中,并與齒輪推進機構2中的齒輪相嚙合。轉動手輪4,即可驅動齒條推桿7在前、后套管中前進或后退。齒條推桿7的前端部沒有齒條,后端部可設一個錐形底托,這樣就可以防止前、后套管中的齒條推桿7與齒輪推進機構2的脫離,保證齒條推桿7在前、后套管中順利地前進或后退。
在齒輪推進機構2的殼體外側的底面設有握持柄3,握持柄3與齒輪推進機構2的殼體可制成分體式或一體式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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