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固定機構及包含該固定機構的手持式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20210939.5 | 申請日: | 2009-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04249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劉志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英華達(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張心琳 |
| 地址: | 211153 江蘇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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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固定 機構 包含 手持 電子 裝置 | ||
1.一種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構至少包含:
一基座,具有一容置槽,用以容置一記憶卡,所述基座包含:
一第一扣件,電性連接于一電池;及
一第二扣件,電性連接于所述記憶卡,所述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分別位于所述基座對應于所述容置槽兩側處;以及
一金屬支架,樞接于所述基座,當所述金屬支架扣接于所述第一扣件及所述第二扣件時,所述金屬支架位于所述基座上的一扣合位置并且抵靠于所述記憶卡,以將所述記憶卡夾置于所述基座及所述金屬支架之間,所述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及所述金屬支架形成一電性通路,使所述電池供電至所述記憶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可在所述扣合位置及一脫離位置之間移動,且樞接于所述基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金屬支架位于所述脫離位置時,所述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及所述金屬支架形成一電性斷路,使所述電池無法供電至所述記憶卡。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還包含:
多個彈性接腳,當所述金屬支架在扣合位置時,用以電性接觸所述記憶卡,所述彈性接腳設置于所述容置槽內且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二扣件,當所述金屬支架位于所述脫離位置時,用以抬升所述記憶卡及所述金屬支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還包含:
一第三扣件及一第四扣件,分別用以扣接所述第一扣件及所述第二扣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還包含:
一金屬導線,用以電性連接所述第三扣件及所述第四扣件,且具有一內阻值,所述內阻值小于或等于0.1歐姆。
7.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至少包含:
一主板,電性連接于一電池;以及
一固定機構,用以固定一記憶卡,所述固定機構位于所述電池附近,并且至少包含:
一基座,設置于所述主板上并具有一容置槽,所述記憶卡容置于所述容置槽,所述基座包含:
一第一扣件,經由所述主板電性連接于所述電池;及
一第二扣件,電性連接于所述記憶卡,所述兩電源接點分別位于所述基座對應于所述容置槽兩側處;以及
一金屬支架,樞接于所述基座,當所述金屬支架扣接于所述第一扣件及所述第二扣件時,所述金屬支架位于所述基座上的一扣合位置并且抵靠于所述記憶卡,以將所述記憶卡夾置于所述基座及所述金屬支架之間,所述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及所述金屬支架形成一電性通路,使所述電池供電至所述手持式電子裝置及所述記憶卡。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可在扣合位置及一脫離位置之間移動,且樞接于所述基座,當所述金屬支架位于所述脫離位置時,所述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及所述金屬支架形成一電性斷路,使所述電池無法供電至所述手持式電子裝置及所述記憶卡。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還包含:
多個彈性接腳,當所述金屬支架在扣合位置時,用以電性接觸所述記憶卡,所述彈性接腳設置于所述容置槽內且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二扣件,當所述金屬支架位于所述脫離位置時,用以抬升所述記憶卡及所述金屬支架。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含:
一機體,所述主板設置于所述機體中,所述機體具有一電池槽及一記憶卡槽,所述記憶卡槽位于所述電池槽附近,所述電池槽用以容置所述電池,所述固定機構暴露于所述記憶卡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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