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轎車背門分裝夾具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20206569.8 | 申請日: | 2009-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05868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1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孟云;溫家林;韋小波;周萍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B11/02 | 分類號: | B25B11/02 |
| 代理公司: | 重慶華科專利事務(wù)所 50123 | 代理人: | 徐先祿 |
| 地址: | 400023 ***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轎車 分裝 夾具 | ||
1.一種轎車背門分裝夾具,包括定位連接在矩形底板(7)上的玻璃定位裝置和鉸鏈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玻璃定位裝置,包括定位連接在矩形底板(7)后邊中部的輔助支撐塊(4)、對稱地布置在輔助支撐塊左右且定位連接在矩形底板(7)后邊的兩個第一玻璃限位樁(1)、對稱地定位連接在矩形底板(7)左右兩邊的兩個第二玻璃限位樁(2)、對稱地定位連接在矩形底板(7)前邊的兩個輔助限位塊(3);
所述鉸鏈定位裝置,包括對稱地定位連接在矩形底板(7)后邊且位于兩個第一玻璃限位樁(1)外側(cè)的兩個鉸鏈定位銷支撐座(5)、分別與兩個鉸鏈定位銷支撐座垂直配合連接的兩個鉸鏈定位銷(6)。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轎車背門分裝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第一玻璃限位樁(1)的中心為第一圓柱銷(1-1),第一圓柱銷的上部配合有非金屬材料的銷套(1-2),銷套的頂端倒角。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轎車背門分裝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第二玻璃限位樁(2)的中心為第二圓柱銷(2-1),第二圓柱銷的上部配合有非金屬材料的階梯軸套(2-2),階梯軸套的上部直徑小于下部直徑,階梯軸套能繞第二圓柱銷旋轉(zhuǎn)。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轎車背門分裝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輔助限位塊(3)的上部為非金屬材料的斜面塊(3-1),下部為固定支座(3-2),該固定支座與矩形底板(7)上的弧形孔配合。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轎車背門分裝夾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矩形底板(7)的四個角部下面分別設(shè)有支撐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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