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有效
| 申請號: | 200920203417.2 | 申請日: | 2009-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132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衣瑛;孫厚廣 | 申請(專利權)人: | 鞍鋼集團礦業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7/18 | 分類號: | E21F17/18 |
| 代理公司: | 鞍山貝爾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21223 | 代理人: | 顏偉 |
| 地址: | 114001 遼***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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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礦山 閃爍 發光 定位 警示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礦山生產定位警示設備領域,特別是一種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
背景技術
露天礦山采場是由臺階、邊坡、開拓運輸線路及其它管線構成的綜合區域,隨著生產開采的進行,會產生各種安全隱患部位及需要準確定位的部位,如折返運輸線路拐點,高陡邊坡底部,生產臺階附近,爆破區域、礦巖分界線等。以往對安全隱患重點部位和需要定位的區域,只是采取常規的措施,如懸掛警示牌、視頻監控、崗位人員組成互保機制等等。對于需要定位的區域則采用常規的定位樁。這些措施的施行確實極大地增強了安全生產的保險系數,為礦山生產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但是礦山生產24小時工作制,夜班正常生產。在一些安全部位和定位區域,需要進行警示及定位的部位,常規的措施受夜晚光線不足的影響形同虛設,起不到警示及定位的作用。而且夜班崗位人員受視線不清、精力不集中等因素的影響,生產的違規操作及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成倍增加,因此帶來正常生產安全隱患極為突出,。如何加強夜班重點部位和區域警示、安全防范水平、提升安全高度,加強針對崗位人員的主動警示措施是目前的當務之急。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用于露天礦山需要進行警示及定位的部位,全天24小時對區域內人員進行安全警示、定位的功用,是一種主動提示的裝置。可以保障礦山生產順行,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提高礦山安全生產的等級。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本實用新型的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其特征在于由底座,設在此底座上的外部錐形殼體,設在此外部錐形殼體內的電源,與此電源相連接的警示燈控制電路,分別與此警示燈控制電路相連接的外接光敏電阻、警示燈組成,此外接光敏電阻設置所述的外部錐形殼體的外表面上,此警示燈設置所述的外部錐形殼體的尖端。
所述的外部錐形殼體是一個紅色透明、反光的圓錐形體,其高度為500-700毫米,底圓直徑250-350毫米,由高分子材料聚乙烯一次壓模澆注而成,外部涂一層紅色透明漆。
所述的底座是一個直徑為350-450毫米、高度為20-30毫米的圓盤形橡膠底座。
所述的警示燈由3-5個串接LED強光二極管組成。
本實用新型的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是一種主動定位警示裝置。白天受日光反射工作人員人員可以輕易發現警示樁,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夜間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能發出閃爍強光,能對警示及定位部位附近的人員有效提示,徹底解決了受夜間視線不清影響,常規定位警示標志形同虛設的問題,保障了礦山全天生產順行并有效加強安全防護,保證人員安全,起到提高提示區域內的操作人員正確操作及主動安全預防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其特征在于由底座4,設在此底座上的外部錐形殼體2,設在此外部錐形殼體2內的電源6,與此電源6相連接的警示燈控制電路5,分別與此警示燈控制電路5相連接的外接光敏電阻3、警示燈1組成,此外接光敏電阻3設置所述的外部錐形殼體2的外表面上,此警示燈1設置所述的外部錐形殼體2的尖端。
所述的外部錐形殼體2是一個紅色透明、反光的圓錐形體,其高度為500-700毫米,底圓直徑250-350毫米,由高分子材料聚乙烯一次壓模澆注而成,外部涂一層紅色透明漆。
所述的底座4是一個直徑為350-450毫米、高度為20-30毫米的圓盤形橡膠底座。
所述的警示燈1由3-5個串接LED強光二極管組成。
本實用新型的礦山用的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是一種主動定位警示裝置。白天受日光反射工作人員人員可以輕易發現警示樁,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夜間閃爍發光定位警示樁能發出閃爍強光,能對警示及定位部位附近的人員有效提示,徹底解決了受夜間視線不清影響,常規定位警示標志形同虛設的問題,保障了礦山全天生產順行并有效加強安全防護,保證人員安全,起到提高提示區域內的操作人員正確操作及主動安全預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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