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94372.7 | 申請日: | 2009-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9123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程定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雷咖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3117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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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改進 耳機 喇叭 | ||
1.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包括:喇叭座(1)、安裝于喇叭座(1)內的喇叭(2),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2)成型有多個凸緣(21),凸緣(21)上分別開有連接孔,喇叭座(1)內壁成型有分別與連接孔相匹配的連接部,通過連接孔與連接部配合連接令喇叭(2)可拆卸連接于喇叭座(1)內壁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座(1)系由蓋體(11)和底座(12)組合而成,連接部成型于底座(12)內壁上,通過連接孔與連接部配合連接令喇叭(2)可拆卸連接于底座(12)內壁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緣(21)成型于喇叭(2)的外徑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孔一部分為通孔(211),另一部分為卡孔(212),且于所述底座(12)內部對應通孔(211)的位置成型有連接部,該連接部為自攻連接柱(121);所述底座(12)內部對應卡孔(212)的位置成型有嵌入卡孔(212)內的連接部,該連接部為卡柱(122);卡柱(122)嵌入卡孔(212)內,并通過自攻螺釘將喇叭(2)可拆卸連接于底座(12)內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孔全部為通孔(211),且于所述底座(12)內部對應通孔(211)的位置成型有自攻連接柱(121),通過自攻螺釘將喇叭(2)可拆卸連接于底座(12)內壁上。
6.根據權利要求2~5任意一條所述的一種改進的耳機喇叭,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2)外包覆有一海綿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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