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多功能晝行燈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77975.6 | 申請日: | 2009-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0294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林建富 | 申請(專利權)人: | 創翔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15/02;F21V23/00;F21V23/06;F21V29/00;F21Y101/02;F21W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 11330 | 代理人: | 張磊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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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多功能 晝行燈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涉及一種多功能晝行燈。
背景技術
歐盟于2008年9月24日公告,要求自2011年2月7日起,所有小轎車、小貨車的新車型,都必須配置“晝行燈自動照明系統”,讓行進中的汽車更容易被看見,減少事故發生的機率,以減少交通死亡事故,而其他貨車、巴士則是自2012年8月7日起也須配備,在該法令推波助瀾下,勢必擴大汽車安裝晝行燈的需求。
因此許多車廠也相繼投入研究,但目前大部分的車輛,還是以開啟近光燈,當晝行燈使用,此舉雖然提高了安全性,卻也導致需頻繁的更換光源、以及能源的浪費。
為了讓行車更加的安全,歐洲地區預計于2012年,以歐盟法規(ECE?R87),規范全部車種的新車,需安裝專屬晝行燈(DRL,Daytime?Running?Light),不像加拿大法規,可容許以近光燈代替晝行燈。
晝行燈(DRL)在車輛行駛中,將一直保持亮度,傳統的晝行燈的耗電量,為使用頭燈的25~30%,而LED因為有著環保、體積小、耗電量少、啟動快、壽命長等優點,于是LED光源其所具備低功率消耗與長使用壽命的優點,成為目前最適合于晝行燈之光源,成為業者近年來研發趨勢,若是使用LED晝行燈,只需用到頭燈10%的耗電量。
考慮行車的安全性及節能之需求趨勢,開發LED晝行燈成為勢在必行的潮流,也是業者拓展市場的好機會。
有鑒于此,有業者提出一新型LED晝行燈,如中國臺灣專利公告第M360804號“車輛晝行燈結構”,公元2009年7月11日公告的專利文獻1所示,為一種車輛晝行燈結構,系于燈座內裝設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上包括一控制電路及與控制電路連接之LED發光源,該控制電路并與車輛之供電系統及頭燈連接,以利用該控制電路控制該LED發光源在車輛電源被啟動上頭燈未被開啟的狀態下,始終保持發光之狀態;另,在LED發光源前側設置集光罩,且該集光罩在對應每一個LED發光源處均設有弧形之集光面,并令集光罩的上、下端面呈平面設計,且與集光面銜接,再于燈座的前側結合燈罩。
所欲解決的問題點:
前述專利文獻1存在著下列問題點:
1.前述專利文獻1中,只單純擁有一晝行燈的功能,不具其他的發光用途,功能過于單一,且因為是一明顯、常亮的光源,所以當安裝于車輛上時,會影響到其他指示燈的作用效果,使其效果不明顯,產生一干擾現象,
有鑒于此,如何讓晝行燈具有其他用途、功用,并降低對其他指示燈的影響,便成為本實用新型欲改進的目的之一。
2.對于后加裝此種專利文獻1之晝行燈的車輛,會增加一定程度的耗電量(相較于原耗電量),對其車輛機電裝置,容易產生一長期過載、或是電流不穩定的問題,影響車輛的使用壽命,容易產生故障問題。
有鑒于此,如何讓晝行燈對車輛機電裝置的影響降低,穩定電流,便成為本實用新型欲改進的目的之二。
3.專利文獻1中,為使用LED作為發光源使用,其LED的優點雖然多,為目前最適合做為晝行燈的光源,但是其缺點也很明顯,那就是散熱的問題,如果散熱不佳,就會有因操作溫度過高而燒毀、因長期高溫而讓亮度下降、或是使用壽命不夠長的問題。
有鑒于此,良好的散熱設計,是使晝行燈能穩定工作的重要關鍵,是LED應用于晝行燈的重點,但是受車輛構造與成本上的考慮,散熱裝置不能太大,因此如何在各方考慮下,取得一平衡點,以提供最佳的散熱效果,達到延長使用壽命、保持亮度的作用,便成為本實用新型欲改進的目的之三。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做為晝行燈、小燈、霧燈、或方向燈使用,能提高行車安全的多功能晝行燈。
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術手段實現的:
為解決前述問題及達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實用新型技術手段是這樣實現的,為一種多功能晝行燈,其包括:
一能與交通工具(M)結合、并一端設有一開口(11)、另端能散熱的殼體(1);一設于該開口(11)處、并將開口(11)封閉的透明殼罩(2);一設于該殼體(1)與透明殼罩(2)之間內、能集中反射光線的燈罩(3),該燈罩(3)與殼體(1)連接的一端,設有數個定位孔(31);一設于該殼體(1)與燈罩(3)間、并能朝殼體(1)外部照射的發光裝置(4);以及一設于交通工具(M)內、并與發光裝置(4)和交通工具(M)電連接的電路裝置(5),能控制該發光裝置(4),在交通工具(M)被啟動、而交通工具(M)的頭燈(L)沒開、駕駛者未進一步操控的狀態下,保持在始終發光的狀態下;
其特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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