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制冷設備及其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0920176100.4 | 申請日: | 2009-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03184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張珩;李成林;楊茂生;孫桂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爾集團公司;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D25/02 | 分類號: | F25D25/02;F25D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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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冷 設備 及其 抽屜 固定 拆卸 結構 | ||
1.一種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兩支撐件(20),固定至抽屜(10)兩側的滑軌或與所述滑軌一體形成,并且沿所述抽屜(10)兩側邊沿(12)支撐所述抽屜(10),其中,
各所述支撐件(20)的后部具有適于限定所述抽屜(10)位置的定位結構(21),所述抽屜(10)的兩側邊沿(12)的前部卡接至所述支撐件(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20)的后部的定位結構(21)為定位體,
所述抽屜(10)的兩側邊沿(12)的后部設置有與所述支撐件(20)的定位體(21)相配合的定位槽(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20)和所述抽屜(10)的邊沿(12)之一的前部設有卡槽(23),另一的前部設有與所述卡槽(23)相配合的卡扣(1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定位體(21)包括:突出于支撐件(20)延伸的水平限位部(21b)和自所述水平限位部(21b)向所述支撐件的前部延伸的垂直限位部(21a)。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定位體(21)的垂直限位部(21a)的末端(211)呈圓弧形。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抽屜的固定和拆卸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卡扣(13)包括:
柱(13c),自所述抽屜的邊沿向下延伸,其兩側形成夾爪限位部(13b、13d),
彈性爪(13a、13e),各具有自所述柱(13c)的頂部向兩側延伸的水平延伸段(131)、自所述水平延伸段(131)的末端向所述柱(13c)的根部漸開延伸的傾斜延伸段(132)、自所述傾斜延伸段(132)的末端向所述柱(13c)的根部漸縮延伸的末端延伸段(133)。
7.一種制冷設備,包括箱體、設置在所述箱體上的滑軌和可拆卸的抽屜(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軌上固定有支撐件(20),
其中,各所述支撐件(20)的后部具有適于限定所述抽屜(10)位置的定位結構(21),所述抽屜(10)的兩側邊沿(12)的前部卡接至所述所述支撐件(2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20)的后部的定位結構(21)為定位體,所述抽屜(10)的兩側邊沿(12)的后部設置有與所述支撐件(20)的定位體(21)相配合的定位槽(11),
所述支撐件(20)和所述抽屜(10)的邊沿(12)之一的前部設有卡槽(23),另一的前部設有與所述卡槽(23)相配合的卡扣(13)。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定位體(21)包括:突出于支撐件(20)延伸的水平限位部(21b)和自所述水平限位部(21b)向所述支撐件的前部延伸的垂直限位部(21a)。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13)包括:
柱(13c),自所述抽屜的邊沿向下延伸,其兩側形成夾爪限位部(13b、13d),
彈性爪(13a、13e),各具有自所述柱(13c)的頂部向兩側延伸的水平延伸段(131)、自所述水平延伸段(131)的末端向所述柱(13c)的根部漸開延伸的傾斜延伸段(132)、自所述傾斜延伸段(132)的末端向所述柱(13c)的根部漸縮延伸的末端延伸段(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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