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20165291.4 | 申請日: | 2009-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8214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袁博;付翠云;孫學斌;周正;吳偉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G06F1/16;H04N5/225;H04W88/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陳煒;李德山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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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應用 寬帶 無線 技術 多媒體 手持 終端 | ||
1.一種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該手持終端包括彼此連接的主功能模塊(10)和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兩大部分,其中,主功能模塊進一步包括:CPU(1),以及分別與CPU(1)連接的存儲模塊(2)、顯示模塊(3)、音頻模塊(4)、鍵盤模塊(5)、以太網(wǎng)接口(6)、USB接口(7)、SDIO接口(8)以及電源模塊(9)。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主功能模塊(10)通過SDIO接口(8)與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相連并控制其工作方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用作下載和上傳多媒體信息的裝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用作身份認證和電子支付裝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兩個使用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的多媒體手持終端之間的連接和解除連接分別通過“放置”和“拿開”來實現(xiàn)。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通過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接收的數(shù)據(jù)可被存儲模塊(2)緩存,然后通過USB接口(7)和以太網(wǎng)接口(6)被存入外部存儲設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手持終端可通過USB接口(7)、以太網(wǎng)接口(6)與PC主機進行有線連接和信息交互。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CPU(1)采用PXA270芯片。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可將超寬帶無線收發(fā)模塊(11)所獲取的多媒體音視頻數(shù)據(jù)通過顯示模塊(3)和音頻模塊(4)顯示和播放出來。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超寬帶無線技術的多媒體手持終端,其特征在于,通過作為顯示模塊(3)的觸摸屏提供用戶控制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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