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拉手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63984.X | 申請日: | 2009-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806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宏偉;高學先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宏偉;高學先 |
| 主分類號: | A47B95/02 | 分類號: | A47B95/02;A47B8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張詩瓊 |
| 地址: | 100025 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拉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家具制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安裝于家具的拉手。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的抽屜一般是在其外部的面板上安裝拉手,方便人們隨意的將抽屜拉出。具有該結構的抽屜,需要將拉手安裝在外側并通過螺栓等固定,這樣在抽屜外側即形成了外側突起,需占用一定的空間;尤其是在搬運過程中,抽屜外側的拉手容易把墻壁刮花或對拉手自身造成一定的損壞;更有主要的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不能滿足人們視覺上要求美觀的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針對以上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不需額外占用屜板外部空間、美觀實用、可使抽屜隨意推拉的拉手,從而可更加合理地利用抽屜內外空間并具有更好的外部觀感。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拉手,其特征在于:包括前面板11、固定底盤7、上活動板1、下活動板2,所述上活動板1和下活動板2背后通過連桿5活動鉸接,其上轉軸3被夾持于前面板11和固定底盤7組成的軸套內,位于下活動板2和固定底盤7之間的轉軸3上套裝扭轉彈簧6。
進一步的,為限制兩塊活動板的轉動角度,所述上活動板1與下活動板2在轉軸3一端裝有限位擋塊12。
進一步的,所述前面板11與固定底盤7通過螺釘組裝成一體。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底盤7上予設有同家具進行安裝的自攻螺釘孔10。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術方案,使得本實用新型具備以下技術效果:
可實現在向外拉抽屜時,將下活動板2推入時,上活動板2翻出,出現一個手伸入的空間,方便向外抽出,一旦手收回,上下活動板自動回位,恢復為一個平面。使用該拉手時,抽屜面板外側不需要額外的安裝拉手,可有效地利用空間資源;并且更加的美觀實用,符合現代人簡潔方便、實用的審美觀點。
附圖說明
下面根據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拉手上下活動板組合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拉手的固定底盤;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拉手的前面板;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拉手上下活動板閉合時的原理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拉手上下活動板翻開時的原理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拉手安裝示意圖。
圖中:
1、上活動板;2、下活動板;3、轉軸;4、活動鉸鏈;5、連桿;6、扭轉彈簧;7、固定底盤;8、半圓形軸套;9、螺釘孔;10、自攻螺釘孔;11、前面板;12、抽屜前面板。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拉手,包括前面板11、固定底盤7、上活動板1、下活動板2,所述上活動板1和下活動板2背后通過連桿5活動鉸接,其上轉軸3被夾持于前面板11和固定底盤7組成的軸套內,軸套相應由位于固定底盤7上的半圓形軸套8和們于前面板11上相應的半圓形軸套組合而成,另外位于下活動板2和固定底盤7之間的轉軸3上套裝有扭轉彈簧,前面板11和固定底盤7的組合通過固定底盤7上相應的螺栓孔采用螺釘緊固。
圖4和圖5給出了該把手的結構原理示意圖,其中圖3為上下活動板閉合時的狀態,閉合時,上下活動板前面同前面板11處于一個平面上,轉動軸3位置由前面板11和固定底盤7組成的軸套固定,上活動板1和下活動板2背后通過連桿5組成平行連桿機構,當需要拉動抽屜時,人手指將下活動板2沿圖示方向推動,下活動板2通過連桿5同時帶動上活動板1向相反方向轉動,使得兩塊活動板之間形成手指容納空間,如圖4所示,此時可扳動上活動板1使抽屜拉出。當手離開拉手時,位于下活動板2和固定底盤7之間的轉軸3上套裝的扭轉彈簧6的扭力使下活動板恢復原位,并同時通過連桿5帶動上活動板1恢復原位,恢復圖3所示狀態。為限制上下活動板的開合程度,所述上活動板1與下活動板2在轉軸3一端裝有限位擋塊12。
圖6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安裝示意圖,安裝時,予先在抽屜前面板12前面開設能容納固定底盤7的槽,使得整個把手放入后,前面板11、抽屜前面板12、活動板1和下活動板2位于同一個平面上,此時,從抽屜前面板12后面穿過面板將自攻螺釘旋入固定底盤7上予設的自攻螺釘孔10,從而完成把手在抽屜上的安裝。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王宏偉;高學先,未經王宏偉;高學先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20163984.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