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LED照明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61809.7 | 申請日: | 2009-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756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吳建朋;李昌旺 | 申請(專利權)人: | 金進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15/02;F21V29/00;F21V7/10;F21V5/00;F21V17/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華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壽寧;張華輝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縣中***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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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led 照明 裝置 | ||
1.一種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相互鎖固的一金屬底板與一金屬環形罩體,該金屬環形罩體具有一鏤空孔,該金屬底板與該金屬環形罩體之間形成一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依序容置有一冷卻板、一LED光源單元、一反射環、以及一透明蓋,且該透明蓋遮覆該鏤空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金屬底板在面對冷卻板的位置設有一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LED光源單元具有一基板,該基板設有一LED光源,該LED光源經由該反射環后,面向該透明蓋及該鏤空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基板設有二接線墊,該反射環在對應于該接線墊的位置設有一線槽,該金屬環形罩體與該反射環之間形成有一穿線通道,其對應于該線槽,且該金屬底板在對應于該穿線通道的位置設有一出線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反射環具有相對的一第一面與一第二面,分別設有一第一環槽與一第二環槽,該第一環槽與第二環槽分別嵌設有一第一O形環與一第二O形環,且該第一O形環介于該反射環與該冷卻板之間,該第二O形環介于該反射環與該透明蓋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金屬底板在該鏤空孔的相對側形成有一開口,該金屬底板封住該開口并以至少一鎖固元件將該金屬底板與該金屬環形罩體鎖固為一體。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冷卻板為非金屬無機材料冷卻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非金屬無機材料冷卻板是氧化鋁、氧化鋅及氧化鎂組成物的冷卻板。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LED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金屬底板為鋁合金金屬底板,該金屬環形罩體為鋁合金金屬環形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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