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飾品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60475.1 | 申請日: | 2009-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80214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彭雅輝;彭莞茜;彭惟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彭雅輝;彭莞茜;彭惟芳 |
| 主分類號: | A44C11/00 | 分類號: | A44C11/00;A44C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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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飾品 結構 | ||
1.一種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拉鏈本體,具有并列設置且能相互咬合成一體的第一鏈條和第二鏈條,該第一鏈條和第二鏈條分別由復數相互連接的第一鏈珠和第二鏈珠所構成;
至少一拉鏈頭,穿設于該拉鏈本體上,以控制該第一鏈條和第二鏈條相互分離或咬合;
一公扣,設于該拉鏈本體的一端;以及
一母扣,設于該拉鏈本體相對于該公扣的另一端,以扣合于該公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拉鏈本體為共聚甲醛(POM)拉鏈本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鏈珠和第二鏈珠表面設有復數水鉆或亮片。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拉鏈頭復設有一拉片,該拉片進一步穿設有吊環或小飾品。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拉鏈頭復設有一勾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公扣為共聚甲醛(POM)公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飾品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母扣為共聚甲醛(POM)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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