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粉碎機和/或帶有可樞轉頂板的粉碎機頭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56539.0 | 申請日: | 2009-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65333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01 |
| 發明(設計)人: | 阿龍·阿布拉姆松;查爾斯·蘇埃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龍·阿布拉姆松;查爾斯·蘇埃德 |
| 主分類號: | B02C18/00 | 分類號: | B02C18/00;B02C23/00;B02C25/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冠宇;林月俊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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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粉碎機 帶有 可樞轉 頂板 粉碎 機頭 | ||
1.一種粉碎機,包括:
粉碎機頭,所述粉碎機頭具有主表面,所述主表面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粉碎的材料的狹縫,至少一個可選擇的控制件位于所述主表面上,頂板可樞轉地位于所述主表面上且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頂板覆蓋所述狹縫和所述至少一個可選擇的控制件,且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頂板定位為允許接近所述狹縫和所述至少一個控制件;
多個粉碎機刀片,布置在所述粉碎機頭內且適合于將插入到所述狹縫內的材料粉碎;且
其中所述頂板中進一步包括顯示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主表面限定了用于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接納所述頂板的凹陷,使得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粉碎機的上表面與所述頂板基本齊平。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顯示器構造為使得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顯示器不可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粉碎機,進一步包括保護機構,所述保護機構適合于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防止所述頂板未經認可地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保護機構是生物特征傳感器,在將所述頂板旋轉離開所述第一位置之前必須激活所述傳感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粉碎機被構造為使得當所述生物特征傳感器被激活時,所述頂板自動地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且所述多個粉碎機刀片被激活。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保護機構是鎖,在將所述頂板旋轉離開所述第一位置之前必須使所述鎖脫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其中當所述頂板移動到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多個粉碎機刀片自動被解除激活。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進一步包括頂板的可選擇的控制件,當被激活時所述頂板的可選擇的控制件導致所述頂板自動地從所述第二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一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進一步包括:
粉碎機殼體,其具有前側和橫向側;
粉碎機籃,其位于所述粉碎機殼體內且基本定位為接收由所述多個粉碎機刀片粉碎的材料;
所述粉碎機殼體包括前板,所述前板圍繞基本豎直的軸線在關閉位置和開啟位置之間側向地可樞轉,在所述關閉位置中防止接近所述粉碎機籃,且在所述開啟位置中能夠接近所述粉碎機籃;
其中,所述前板沿所述粉碎機殼體的前側延伸且沿所述粉碎機殼體的每個橫向側的一部分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頂板從所述第一位置到所述第二位置的移動將所述粉碎機置入激活狀態,在所述激活狀態中所述多個粉碎機刀片將在材料放入到所述粉碎機的狹縫時被激活。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頂板從所述第一位置到所述第二位置的移動用于激活所述粉碎機,且所述頂板從所述第二位置到所述第一位置的移動用于解除所述粉碎機的激活。
13.一種粉碎機,包括:
粉碎機頭,所述粉碎機頭具有主表面,所述主表面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粉碎的材料的狹縫,頂板可樞轉地位于所述主表面上且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頂板覆蓋所述狹縫,且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頂板定位為允許接近所述狹縫;
多個粉碎機刀片,布置在所述粉碎機頭內且適合于將插入到所述狹縫內的材料粉碎;
其中,所述頂板中進一步包括顯示器,所述顯示器構造為使得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不可見;
粉碎機籃,基本定位為接收由所述多個粉碎機刀片粉碎的材料;
粉碎機殼體,具有前側和橫向側且至少封閉所述粉碎機籃,所述粉碎機殼體包括前板,所述前板圍繞基本豎直的軸線在關閉位置和開啟位置之間側向地可樞轉,在所述關閉位置中防止接近所述粉碎機籃,且在所述開啟位置中能夠接近所述粉碎機籃;
其中,所述前板沿所述粉碎機殼體的前側延伸且沿所述粉碎機殼體的每個橫向側的一部分延伸。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主表面限定了用于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接納所述頂板的凹陷,使得當所述頂板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粉碎機的上表面與所述頂板基本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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