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針灸管針吸塑包裝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41594.2 | 申請日: | 2009-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85876Y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20 |
| 發明(設計)人: | 柳金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柳金興 |
| 主分類號: | B65D85/00 | 分類號: | B65D85/00;B65D75/36 |
| 代理公司: | 蘇州創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范 晴 |
| 地址: | 215216江蘇省吳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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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針灸 管針吸塑 包裝 | ||
1.一種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包括底紙(5)、與底紙(5)粘貼的塑料片(1)以及塑料片(1)上容置針灸管針的空腔(2),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2)包括呈臺階狀分布的粗管腔(8)和細腔(9),所述粗管腔(8)的截面尺寸大于進針管粗管部(6)的外徑、長度大于粗管部(6)的長度;所述細腔(9)的長度大于進針管細管部(7)與針柄露出于進針管外的外端部(4)的長度和,細腔(9)的寬大于細管部(7)的外徑,細腔(9)的高大于粗管部(6)和細管部(7)的外半徑之和;所述粗管腔(8)與細腔(9)之間連接有限制粗管部(6)進入細腔(9)的第一限位面(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腔(9)的寬小于粗管部(6)的外徑,所述第一限位面(12)于寬度方向限制粗管部(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腔(9)的高小于粗管部(6)的外徑,所述第一限位面(12)于高度方向限制粗管部(6)。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腔(9)的寬和高都小于粗管部(6)的外徑,所述第一限位面(12)于寬度和高度同時限制粗管部(6)。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腔(9)包括一端通過第一限位面(12)與粗管腔(8)相接的細管腔(10)、與細管腔(10)另一端相接的柄腔(11);所述細管腔(10)的長度大于細管部(7)的長度,細管腔(10)的寬大于細管部(7)的外徑,細管腔(10)的高大于粗管部(6)和細管部(7)的外半徑之和;所述柄腔(11)的長度大于針柄外端部(4)的長度,柄腔(11)的寬大于針柄外端部(4)的外徑,柄腔(11)的高大于粗管部(6)和針柄外端部(4)的外半徑之和;所述柄腔(11)和細管腔(10)之間連接有限制細管部(7)進入柄腔(11)的第二限位面(1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柄腔(11)的寬小于細管部(7)的外徑,所述第二限位面(13)于寬度方向限制細管部(7)。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柄腔(11)的高小于粗管部(6)和細管部(7)的外半徑之和;所述第二限位面(13)于高度方向限制細管部(7)。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針灸管針吸塑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柄腔(11)的寬小于細管部(7)的外徑,所述柄腔(11)的高小于粗管部(6)和細管部(7)的外半徑之和;所述第二限位面(13)于高度和寬度方向同時限制細管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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