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次性自毀式采血針有效
| 申請號: | 200920141451.1 | 申請日: | 2009-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33040Y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28 |
| 發明(設計)人: | 王國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國平 |
| 主分類號: | A61B5/151 | 分類號: | A61B5/151 |
| 代理公司: | 蘇州創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孫仿衛 |
| 地址: | 215155江蘇省蘇州市相城***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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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次性 自毀 采血 | ||
1、一種一次性自毀式采血針,包括:
一個殼體(1),所述的殼體(1)沿著其長度方向上為底端封閉、頂端開口,該殼體(1)內具有延伸方向為沿著殼體(1)長度方向的滑槽(12);
設置在所述的殼體(1)內的彈簧(2);
連接在所述的彈簧(2)頂端的連接部(21),所述的連接部(21)上固定有與所述的滑槽(12)相配合的導塊(22);
固定在所述的連接部(21)上的針體(3);
插設在所述的殼體(1)的頂端開口內的觸發器本體(4),所述的觸發器本體(4)上開設有針孔(43),所述的觸發器本體(4)相對殼體(1)具有待使用狀態與破壞狀態;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觸發器本體(4)上設置有與所述的導塊(22)相抵靠并能夠將導塊(22)推入殼體(1)中部的彈性臂(41),所述的殼體(1)的頂部設置有卡槽(14),所述的觸發器本體(4)上設置有能夠與所述的卡槽(14)相對應卡設并防止二者相脫離的卡鉤(42);
所述的殼體(1)內還設置有能夠將所述的彈性臂(41)擴張進而使得彈性臂(41)與導塊(22)相脫離的擴張斜面(13);
所述的彈簧(2)的底端固定有當觸發器本體(4)相對殼體(1)處于破壞狀態時對彈簧(2)進行限位的延伸桿(23),所述的延伸桿(23)的自由端與觸發器本體(4)的底端壁相對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毀式采血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殼體(1)的頂端還設置有用于將觸發器本體(4)封閉在殼體(1)內的端帽(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毀式采血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殼體(1)內固定有導桿(11),所述的導桿(11)之間形成所述的滑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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