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平面三自由度可控挖掘機構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41380.5 | 申請日: | 2009-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88232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22 |
| 發明(設計)人: | 蔡敢為;潘宇晨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2F3/28 | 分類號: | E02F3/28;E02F3/36;E02F3/43 |
| 代理公司: | 廣西南寧公平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5104 | 代理人: | 黃永校 |
| 地址: | 530004 廣西壯族***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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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平面 自由度 可控 挖掘 機構 | ||
1.一種平面三自由度可控挖掘機構,包括挖掘手臂,鏟斗翻轉機構,反鏟式鏟斗和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挖掘機構的挖掘手臂為平面二自由度可控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三自由度可控挖掘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二自由度可控機構由第一主動桿(1)和第二主動桿(4),第一從動桿(2)、傳動桿(3)以及機架(26)連接組成,所述第一主動桿(1)一端通過第一鉸孔(9)與第一從動桿(2)鉸接,另一端通過第二鉸孔(8)鉸接在機架(26)上,第二主動桿(4)一端通過第三鉸孔(12)與傳動桿(3)鉸接,另一端鉸接在機架(26)的第四鉸孔(11)上,所述第一從動桿(2)為彎桿,中間彎折部分有第五鉸孔(10),通過第五鉸孔(10)與傳動桿(3)鉸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三自由度可控挖掘機構,其特征在于:第一主動桿(1)和第二主動桿(4)分別由第一伺服電機(18)和第二伺服電機(19)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三自由度可控挖掘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斗翻轉機構由單獨的第三伺服電機(21)控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三自由度可控挖掘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鏟式鏟斗(7)背部有上下第十鉸孔(15)和第十一鉸孔(14),分別與鏟斗翻轉機構和平面二自由度可控機構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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