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光指揮臺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20554.X | 申請日: | 2009-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20242Y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0 |
| 發明(設計)人: | 張將履;蘭永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華安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1/00 | 分類號: | E01F1/00;F21V33/00;F21V23/00;H05B37/02;F21W111/00 |
| 代理公司: | 溫州新甌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陳旭宇 |
| 地址: | 325000浙江省溫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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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指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光指揮臺。
背景技術
作為交通指揮臺,其設計必須要做到吸引過往車輛、人流的注意,而傳統的交通指揮臺,僅為一柱狀臺子,放置在十字路口中央,指揮者站在臺上指揮過往的車輛、人流。不難發現,上述的交通指揮臺僅有抬高作用,其設計并不醒目。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普通交通指揮臺的設計不醒目,難以吸引過往車輛、人流的注意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發光指揮臺,該發光指揮臺的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觀察直觀、醒目。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臺體,在臺體的側壁上固定警示發光體。
臺體側壁上的警示發光體與固定在臺體內的電源相連,電源的通斷由安裝在臺體側壁上的開關控制。
在臺體的側壁上間隔設置警示反光膜。
在臺體的側壁上固定把手。
本實用新型通過上述具體設計,臺體可主動發光或被動發光,以吸引過往車輛、人流的注意,提高了警示效果,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觀察直觀、醒目的優點。
附圖說明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詳細內容。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裝配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仰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的I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臺體1,臺體1由金屬或塑料材料制成,臺體1的底部設有防滑橡膠墊7,在臺體1的側壁上固定警示發光體2,警示發光體2采用主動光源或被動發光件,主動光源由20只超高亮度的頻閃LED發光二極管組成,各主動光源為紅色、藍色間隔排列。采用主動光源的警示發光體2與固定在臺體1內的電源3相連,電源的通斷由安裝在臺體1側壁上的開關4控制,電源3采用可充電的鋰電池,當然也可以直接接交流電使用。采用被動發光件的警示發光體2本身不帶光源,但它在汽車大燈的照射下會起反射效果。在臺體1的側壁上間隔設置警示反光膜5,警示反光膜5一般是粘貼在臺體1的側壁上,警示反光膜5的設置增強了醒目和警示的作用。在臺體1的側壁上還固定有把手6,以方便本實用新型發光指揮臺的移動。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發光指揮臺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實用新型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方案的前提下,本領域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外型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發光指揮臺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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