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高危桿塔搶修人員保護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089981.6 | 申請日: | 2009-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04604Y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7 |
| 發明(設計)人: | 曹成慶;王俊成;楊留聲;張良;黃國棟;左國領;薛冰;李睿華;謝亞平;武彬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省電力公司鄭州供電公司;鄭州祥宇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B1/06 | 分類號: | A62B1/06 |
| 代理公司: | 鄭州科維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理君 |
| 地址: | 45000***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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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危 桿塔 搶修 人員 保護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高空檢修人員的救生設備,特別涉及通過繩索和扣環組件來完成人身保護的救生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電力、通信、廣播等桿塔檢修人員攀登桿塔防墜落措施,一般都采用軌道或繩索配合人員攜帶速差保護裝置來實現的。但是如果出現桿塔有傾倒的可能時,對桿塔進行搶修的過程中,搶修人員在攀登桿塔時的人身安全就顯得尤為突出,對于高危桿塔的搶修人員來說,快速撤離高危桿塔是極其關鍵的,而現有的桿塔防墜裝置都是在人員攀登時防止突然墜落的前提下進行的設計,因此不能滿足對高危桿塔搶修時快速撤離的需要。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針對以上不足而提供一種高危桿塔搶修人員保護裝置,該裝置安全牢靠,成本低,而且安裝和使用方便,應用范圍廣。
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高危桿塔搶修人員保護裝置,連接在桿塔和橫擔上,主要由第一安全繩、第二安全繩、第一速降組件、第二速降組件及地面固定件構成;桿塔上設有安全連接件,橫擔上具有安全吊接點;第一安全繩的一端穿接在第二速降組件內,第一安全繩的另一端穿過安全連接件連接在第一速降組件上;第二安全繩吊接在橫擔上,并穿過第一速降組件垂向地面;第二速降組件連接到地面固定件上。
所述的安全連接件由套接在桿塔桿身或穿接在桿塔攀登架上的套索及套索兩端的第一套環、第二套環構成,第一套環繞過桿塔桿身或桿塔攀登架并連接在套索上,第二套環穿接在第一安全繩上。
所述的第一速降組件包括有第一扣環、第一速降器和第二扣環;第一扣環扣接有第一安全繩和第二扣環;第一速降器套接在第二安全繩上,并與第二扣環扣接;第二扣環還與與登桿工作人員身上套穿的安全帶扣接。
所述的第二速降組件包括有第二速降器、連接扣環和安全固定帶構成,第二速降器套接在第一安全繩上,安全固定帶連接在地面固定件上,連接扣環扣接在第二速降器和安全固定帶之間。
所述的第一安全繩長度至少2倍于桿塔高度。
所述的第二安全繩長度至少1.1倍于桿塔高度。
所述的地面固定件為地錨或地面固定物或其它滿足強度要求的物體。
本實用新型能夠達到的有益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構思巧妙,使用方便,具有使用成本低、靈活多變、應用范圍較廣等特點,對桿塔搶修工作時搶修人員的安全保護起到重要作用。
2、本實用新型巧妙地將攀巖工具合理應用于桿塔登高作業中,可廣泛用于電力、通信、廣播等高危桿塔的搶修和無爬梯水泥桿的攀登防墜,在實際演示操作中,人員從接到下塔命令到安全到達地面的時間在5秒左右,大大提高了搶修人員人身安全系數。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1為安全連接件與桿塔之間的連接示意圖。
圖2為第一速降組件連接關系示意圖。
圖3為第二速降組件與地面固定件連接關系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如圖1、圖2、圖3所示,該高危桿塔搶修人員保護裝置的工作機理是:首先通過第一速降組件60將搶修人員吊起,搶修人員穿安全帶61,通過第二扣環62扣接第一扣環63和第一速降器64,第一扣環63連接有第一安全繩40,第一速降器64套接在第二安全繩50上,第二安全繩50吊接在橫擔20上,第一安全繩40穿過桿塔10上的安全連接件30與第二速降組件70連接,安全連接件30由套接在桿塔10桿身11或穿接在桿塔10攀登架12上的套索32及套索兩端的第一套環31、第二套環33構成,第一套環31繞過桿塔10的桿身11或穿過桿塔10的攀登架12并連接在套索32上,安全連接件30可根據需要設置多個,在搶修人員需要的地方將第一安全繩40穿接在第二套環33上,第一安全繩40通過第二速降組件70與1.5T地錨80通過安全固定帶71連接,安全固定帶71通過連接扣環72扣接有第二速降器73,第二速降器73上穿接有第一安全繩40,第一速降組件60由搶修人員控制,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升降,第二速降組件70由地面作業人員控制。一旦發生意外,第一安全繩40、第二安全繩50、第一速降組件60、第二速降組件70及地錨80共同作用,完成對搶修人員的保護,為達到保護要求第一安全繩長度3倍于桿塔高度,第二安全繩長度1.5倍于桿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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