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眼球靈敏度訓練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059308.8 | 申請日: | 2009-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5428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東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東光 |
| 主分類號: | A61H5/00 | 分類號: | A61H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一新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20 | 代理人: | 王德祥;施性清 |
| 地址: | 510430 廣東省廣州市白云***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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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眼球 靈敏度 訓練器 | ||
1.一種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包括依次嵌卡安裝在一起的左右側硅膠套(34,35)、主視窗(32)、主視窗架(3)、左右目鏡架槽(24,27)、上下殼(13,2)、頂板(1),電池盒(291)位于所述下殼(2)的底部,其特征在于:其內容置有眼外肌運動引導裝置、眼內肌運動引導裝置、α波誘發裝置和瞳孔大小適應調節裝置;
所述眼外肌運動引導裝置包括眼墊(33)、RGB引導燈板(23);
所述眼內肌運動引導裝置包括左右目鏡(28)、左右焦點移動引導燈排(231,232);
所述α波誘發裝置為α波誘發器電路板(14);所述電路的電路控制器包括電池(29)、RGB線路板(31)及控制面板(23);
所述瞳孔大小適應裝置的結構為,雙側目鏡孔(321)橢圓形,雙側目鏡(28)為圓形,所述目鏡(28)直徑大于目鏡孔(321)垂直徑而小于水平直徑;所述左右目鏡(28)向后嵌于左右目鏡架槽(25,27)中,所述左右目鏡架槽(25,27)外由硅膠套(35)包裹;所述硅膠套(35)由硅膠套孔(351)及硅膠套膜(352)組成,其硅膠套孔(351)直徑小于目鏡(28)的直徑,其硅膠套膜(352)的直徑大于目鏡孔(3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RGB引導燈板(23)包括6~12個按米字方向排列的發光二極管;所述α波誘發器電路板(14),包括儲存處理器(141)、喇叭(2)、節目選擇鍵(142)。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視窗(32)臨近其主視窗架(3)處嵌卡有RGB引導燈(36);所述電池盒(291)上可拆卸安裝有電池蓋(2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視窗(32)臨近其主視窗架(3)處嵌卡有RGB引導燈(36);所述電池盒(291)上可拆卸安裝有電池蓋(26)。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目鏡(28)為1000~2000度的凸透鏡;所述左右焦點移動引導燈排(231,232)每排由5~20個燈組成。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目鏡(28)為1000~2000度的凸透鏡;所述左右焦點移動引導燈排(231,232)每排由5~20個燈組成。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目鏡(28)為1000~2000度的凸透鏡;所述左右焦點移動引導燈排(231,232)每排由5~20個燈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鏡(28)直徑大于目鏡孔(321)垂直徑而小于目鏡孔的水平直徑5mm以上;所述硅膠套膜(352)的直徑大于目鏡孔水平直徑5mm以上。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鏡(28)直徑大于目鏡孔(321)垂直徑而小于目鏡孔的水平直徑5mm以上;所述硅膠套膜(352)的直徑大于目鏡孔水平直徑5mm以上。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眼球靈敏度訓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目鏡(28)直徑大于目鏡孔(321)垂直徑而小于目鏡孔的水平直徑5mm以上;所述硅膠套膜(352)的直徑大于目鏡孔水平直徑5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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