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四輪助行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920039040.1 | 申請日: | 2009-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04412Y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7 |
| 發明(設計)人: | 周占強;周占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市康強工業器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3/04 | 分類號: | A61H3/04 |
| 代理公司: | 宜興市天宇知識產權事務所 | 代理人: | 史建群 |
| 地址: | 214206***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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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四輪助行器 | ||
技術領域
實用新型是關于對四輪助行器的改進,尤其涉及一種高度可調,行走輪大小可以互換,折疊體積更小的四輪助行器。
背景技術
現有四輪助行器,例如中國專利CN2437316、CN2491008、CN2496445、CN2726587、CN101224155、CN201150625等所述,無一例外其支承及行走的行走輪組與支架均呈固定連接結構,即行走輪與助行器支架在制造完畢即固定連接不能分離;并且折疊/展放橫向限位折疊桿均是通過螺釘直接呈轉動固定在支架管上。行走輪組與支架管固定連接結構的不足是:一是由于行走輪組不能與助行器支架分離,折疊后體積相對較大,例如一個標準集裝箱40HQ只能裝載四輪助行器600臺,大的占位增大了單件運輸成本;二是固定結構,由于支架結構為交叉斜支撐,組裝后人座櫈水平不能調整,更換不同直徑行走輪組,會造成支架上人座櫈不能維持水平,因此行走輪組在設計、制造后大小不能互換,使得通用性差;三是使用高度制造后固定不能調節,難以適應使用者高矮不同變化。
其次,助行器支架均唯一均采用截面圓管結構。然而對于折疊式助行器,圓管制作支架,裝配相互插入后會發生轉動不能實現徑向定位,相互插入組裝,需通過徑向轉動對位,不利于實現插入即定位的快速組裝。
因此仍有值得改進的地方。
實用新型內容
實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已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高度可調,行走輪大小可以互換,特別是折疊后占位體積更小的四輪助行器。
實用新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相互插入即能完成徑向定位,可以實現快速組裝的四輪助行器。
實用新型第一目的實現,主要改進一是將行走輪組由固定連接,改為與支架管呈插入式組裝結構,使行走輪組不僅可以在分解時可與支架分離,而且可以通過插入裝配實現高度可調;二是使橫向限位折疊拉桿不直接固定在支架管身上,而是在支架管身上焊接有徑向連接耳,橫向限位折疊拉桿兩端與徑向連接耳呈轉動連接;從而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實現實用新型目的。具體說,實用新型四輪助行器,包括交叉可對合折起的管型支架,支架下方的行走輪組,以及連接交叉支架四腿的橫向限位折疊拉桿,其特征在于管型支架連接限位折疊拉桿位置焊接有徑向連接耳,橫向限位折疊拉桿兩端分別與連接耳轉動連接,支架下方行走輪組各輪有一與輪活動連接的輪支桿,與支架管呈插入裝配組合,支架管或輪支桿上有定位徑向螺釘或軸向旋緊螺帽。
四輪助行器,交叉支架結構和形式,與現有技術相同,可以有多種設計,例如為背景中所列專利所述,此非本專利創新,可以選擇采用現有各種助行器支架設計。
行走輪組,也與現有技術相同,可以是單輪,也可以是雙輪,此也為現有技術,無特別限定。
行走輪與助行器支架的插入組裝連接,可以是輪支桿插入支架管中,也可以是相反,即支架管插入輪支桿中,為增強美觀性,尤以前者為優。為使插入裝配高度調節后更穩固,一種較好方式是內插入桿上設計有不同高度定位徑向通孔,這樣定位徑向螺釘可以通過穿插方式實現組合定位,比其他徑向螺釘頂支、軸向螺帽旋緊固定等方式定位更方便、更安全。
此外,實用新型第二目的實現,助行器支架管材采用截面為橢圓的中空管,這樣相互插入組合徑向不會發生轉動,實現插入即徑向定位,克服了使用圓管不能徑向定位的不足,可以現實插入徑向定位快速組裝。
實用新型四輪助行器,相對于現有技術,由于將行走輪組采用與支架插入式裝配結構,從而不僅可以實現助行器高度可調,而且可以實現行走輪組大小可換,例如6寸、8寸輪的互換。特別是行走輪組可以與助行器分離,大大縮小了分解折疊后占位體積,其占位至少僅為原來一半,例如40HQ標準集裝箱原只能裝載某一規格四輪助行器600臺,現可以裝載1555臺,裝載量增加了1.59倍,大大減少了單臺運輸成本。助行器支架管采用截面隨圓管,具有插入防轉動,徑向定位性好,達到相互插入即能徑向定位,可以實現快速組裝,使得助行器裝拆更方便。此外,橢圓截面短弧邊承重能力較圓管更強,更是提高了助行器的安全系數。等周長橢圓也不增加材料。
以下結合二個示例性實施例,示例性說明及幫助進一步理解實用新型,但實施例具體細節僅是為了說明實用新型,并不代表實用新型構思下全部技術方案,因此不應理解為對實用新型總的技術方案的限定,一些在技術人員看來,不偏離實用新型構思的非實質性改動,例如以具有相同或相似技術效果的技術特征簡單改變或替換,均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
附圖說明
圖1為實用新型四輪助行器第一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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