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有用過的吸附材料的水相的處理方法和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11000271.2 | 申請日: | 2009-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921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04 |
| 發明(設計)人: | A·加伊德;P·薩烏維格奈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OTV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28 | 分類號: | C02F1/28;B01J20/34;B01D2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柳冀 |
| 地址: | 法國圣***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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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用 吸附 材料 處理 方法 裝置 | ||
1.含有用過的粉狀吸附材料如活性碳粉的水相的處理方法,所述粉狀吸附材料來自水凈化或可飲用化裝置,該裝置實施至少一個將所述粉狀吸附材料注入所述水中的步驟和所述水中所含的至少一部分有機物吸附到所述粉狀吸附材料上的步驟,
所述方法至少包括:
-第一解吸步驟,解吸吸附在用過的粉狀吸附材料上的有機物的主要部分,所述第一解吸步驟產生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和已解吸的有機物的第一水相;
-第一分離步驟,通過沉淀將已解吸的有機物的主要部分與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第一水相的其余部分分離,所述第一分離步驟產生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第二水相;
-第一中和步驟,中和所述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第二水相;
-第二分離步驟,將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與所述第二水相分離,所述第二分離步驟產生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第三水相。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解吸步驟在于使所述含有用過的粉狀吸附材料的水相與堿化化合物接觸,使得可使其pH值達到至少9。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解吸步驟在于使所述含有用過的粉狀吸附材料的水相與酸化化合物接觸,使得可使其pH值達到最大6的pH值。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至少包括:
-第二解吸步驟,解吸吸附在所述第三水相中所含的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上的殘留有機物的主要部分,所述第二解吸步驟產生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材料的第四水相;
-第三分離步驟,將已解吸的殘留有機物的主要部分與所述第四水相的其余部分分離,所述第三分離步驟產生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第五水相;
-第二中和步驟,中和所述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第五水相;
-第四分離步驟,將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與所述第五水相的其余部分分離。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解吸步驟或所述第二解吸步驟分別在于使所述含有用過的粉狀吸附材料的水相或所述第三水相分別與堿化化合物接觸,使得可使其pH值達到至少9,并且,所述第二解吸步驟或所述第一解吸步驟分別在于使所述第三水相或所述含有用過的粉狀吸附材料的水相分別與酸化化合物接觸,使得可使其pH值達到不大于6的pH值。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或第二解吸步驟在于使所述水相與堿化化合物接觸,使得可使其pH值達到約11。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堿化化合物是氫氧化鈉。
8.根據權利要求3-7中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酸化化合物屬于包括檸檬酸、硫酸的組。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和步驟和所述第二分離步驟在沉淀步驟中相伴實施,在其上游向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所述第二水相加入足夠量的工業用水。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和步驟和所述第二分離步驟在水力旋流步驟中相伴實施,在該過程中加入工業用水作為洗滌液。
11.根據權利要求4至10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分離步驟是沉淀步驟。
12.根據權利要求4至11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中和步驟和所述第四分離步驟在沉淀步驟中相伴實施,在其上游將足夠量的工業用水加入含有至少部分再生粉狀吸附材料的所述第五水相。
13.根據權利要求4至11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中和步驟和所述第四分離步驟在水力旋流步驟中相伴實施,在該過程中加入工業用水作為洗滌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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