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靈芝提取物生產過程中脫除農藥殘留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311390.3 | 申請日: | 2009-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117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歐陽勇;談滿良;任艷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省中藥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074 | 分類號: | A61K36/074;A61P35/00;A61P39/06 |
| 代理公司: | 長沙市融智專利事務所 43114 | 代理人: | 顏勇 |
| 地址: | 410331 ***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靈芝 提取物 生產過程 脫除 農藥 殘留 方法 | ||
1.一種靈芝提取物生產過程中脫除農藥殘留的方法,將靈芝藥材經粉碎后乙醇提取,過濾,收集提取濾液,濃縮,干燥,粉碎,過篩,混合即得靈芝提取物脫農藥殘留產物,其特征在于,靈芝藥材粉碎后加入活性炭,用乙醇提取,過濾收集提取液后濃縮,得到的濃縮液中再加6號溶劑油回流提取后,再進行一次濃縮后干燥;所述的活性炭占靈芝藥材粉的重量比例為0.5%~10%;所述的乙醇提取液濃縮后得到的濃縮液與靈芝藥材粉的體積與重量比為2∶1~1∶4之間;所述的6號溶劑油與乙醇提取液濃縮后得到的濃縮液的體積比不低于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靈芝提取物生產過程中脫除農藥殘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回流時間為0.5-3小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靈芝提取物生產過程中脫除農藥殘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6號溶劑油包括:6號溶劑、120#溶劑、石油醚、正己烷、環己烷、乙酸乙酯以及其中任意幾種溶劑任何比例的混合溶劑。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湖南省中藥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未經湖南省中藥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311390.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