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拜耳法有機物消除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311378.2 | 申請日: | 2009-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346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16 |
| 發明(設計)人: | 徐清燕;陳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鋁國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F7/06 | 分類號: | C01F7/06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52100 | 代理人: | 吳無懼 |
| 地址: | 100032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拜耳法 有機物 消除 方法 | ||
1.一種拜耳法有機物消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兩段分解過程,第一 段用氫氧化鋁洗液洗滌細氫氧化鋁晶種,第二段用熱水洗滌,第二段的洗液用液堿將苛性比 值提高后,添加石灰乳進行苛化;第一段的細氫氧化鋁晶種,用成品氫氧化鋁過濾得到的氫 氧化鋁洗液作為第一段洗滌,讓氫氧化鋁洗液中的有機物盡可能的附著在晶種上,得到的洗 液送母液蒸發,經過第一段洗滌的細氫氧化鋁晶種再用熱水進行第二段洗滌,洗滌后的晶種 去分解,經過第二段洗滌的洗液中加入液體堿,將溶液的苛性比值αk提高至6以上,控制溶 液溫度在60~70℃,然后再按照有機物的量添加石灰乳,進行苛化反應,生成草酸鈣,草酸 鈣經過沉降槽固液分離,分離出的苛化渣送赤泥沉降分離及洗滌或送堆存,分離后的堿液去 化灰或蒸發;溶液中所含草酸鈉和碳酸鈉與石灰乳的分子比1-5,苛化反應時間為2小時。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鋁國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未經中鋁國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311378.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矯正近視和老視的非球面衍射型隱形眼鏡
- 下一篇:平視顯示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