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310367.2 | 申請日: | 2009-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724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25 |
| 發明(設計)人: | 洪沛淵;林姍儒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邁半導體精密工業(上海)有限公司;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19/00;F21V17/00;F21V23/06;F21V7/1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600 上海市松江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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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包括:
基板,該基板上設置有多個間隔排布的支撐柱;
至少一個承載模組,該承載模組包括一個承載板以及圍繞該承載板的多個側板,該多個側板與該承載板相配合形成一個中空腔體,該承載模組套設在至少一個支撐柱上;及
至少一個發光元件,該多個發光元件設置在該至少一個承載板的遠離該基板的表面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承載板的遠離該基板的表面上具有至少一個凹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承載板的遠離該基板的表面上具有多個凹槽,該多個凹槽陣列排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多個支撐柱均勻地陣列排布在該基板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多個支撐柱中的其中兩個支撐柱上分別具有一個供電電極,且該兩個支撐柱上的供電電極極性相反,該承載模組上設置有與該發光元件電連接的兩個接觸墊,該兩個接觸墊分別與該兩個供電電極電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接觸墊設置在該承載模組的承載板的朝向基板的表面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柱呈圓柱狀或者棱柱狀。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照明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光學元件,該至少一個光學元件設置在該至少一個承載模組的承載板上且圍繞該承載板上的發光元件,該光學元件用以反射該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元件為發光二極管芯片、發光二極管或發光二極管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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