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層頂板支撐柱的預埋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307130.9 | 申請日: | 2009-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321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鞠喜林;劉麗梅;潘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奧氣化采煤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C41/16 | 分類號: | E21C41/16;E21D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權律師事務所 11302 | 代理人: | 李維真;王建國 |
| 地址: | 065001 ***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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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層 頂板 支撐 方法 | ||
1.一種煤層頂板支撐柱的預埋方法,包括從地面向煤層鉆孔至煤層底板,采用擴孔技術將煤層段的鉆孔擴大,向煤層段鉆孔內注入混凝材料形成煤層頂板支撐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煤層以上的鉆孔直徑在150mm~500mm;煤層段的鉆孔經擴孔后直徑為300mm~100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凝材料由特種水泥與石英砂、廢棄的耐火材料、陶瓷碎料或鋁浮渣廢料的一種或多種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支撐柱形狀為圓柱形、倒置圓臺形、或內穿孔的圓柱或圓臺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內穿孔是在支撐柱候凝好之后,經過造斜或小曲率定向鉆從支撐柱頂部鉆進、側面鉆出形成;或是在注混凝材料時預留鉆孔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煤層厚度≤2.0m時,在注混凝材料時預留鉆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煤層段鉆孔為裸孔或內襯塑形袋的鉆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內襯塑形袋為編織袋、帆布袋或塑料袋。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內襯塑形袋鼓起后的形狀與煤層段的鉆孔形狀相似,長度略大于煤層厚度,直徑略大于煤層段鉆孔的直徑。
1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任意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條狀氣化煤層區域采用線形分布支撐柱群,煤層大面積方塊盤區氣化區域采用面形分布的支撐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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