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處理印染廢水的蛋白質絮凝劑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244216.1 | 申請日: | 2009-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152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0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冬雪;魯琴;吳玉春;賈俊;付洪娥;姚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56 | 分類號: | C02F1/56 |
| 代理公司: | 沈陽科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周秀梅;何薇 |
| 地址: | 100031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處理 印染 廢水 蛋白質 絮凝 | ||
1.一種用于處理印染廢水的蛋白質絮凝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劑的活性成分為化學改性的水溶性蛋白質,該活性成分采用下述方法制得:將動植物蛋白質水解得到的水溶性蛋白質與化學改性劑于50-100℃進行反應,化學改性劑的加入量為0.5-5摩爾/100克水溶性蛋白質;所述的化學改性劑選自以下1-2種:有機胺類、醛類、鹵代羧酸類或含有不飽和雙鍵并可以進行MICHEAL加成的化合物。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蛋白質絮凝劑,其特征在于:選用有機胺類和醛類化學改性劑對水溶性蛋白質進行改性,反應于50-80℃進行,化學改性劑的加入量為0.5-5摩爾/100克水溶性蛋白質;所述的有機胺類化學改性劑選自尿素、乙二胺、己二胺、雙氰胺、三聚氰胺、一甲胺、二甲胺、單乙醇胺或二乙醇胺,所述的醛類化學改性劑選自甲醛或乙二醛;兩類化學改性劑之間的摩爾比為1∶1-2。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蛋白質絮凝劑,其特征在于:選用1-2種含有不飽和雙鍵并可以進行MICHEAL加成的化合物作為化學改性劑對水溶性蛋白質進行改性,反應于60-100℃進行,化學改性劑的加入量為0.5-07摩爾/100克水溶性蛋白質;所述的該類化學改性劑選自丙烯酰胺、N,N-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或丙烯酸類單體;當加入兩種化學改性劑時,兩種化學改性劑之間的摩爾比為1∶1-2。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蛋白質絮凝劑,其特征在于:選用鹵代羧酸類化學改性劑對水溶性蛋白質進行改性,反應于60-90℃進行,化學改性劑的加入量為0.5-1.0摩爾/100克水溶性蛋白質;所述的鹵代羧酸類化學改性劑選自氯乙酸或氯代丁二酸。
5.一種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蛋白質絮凝劑用于處理印染廢水的用途。
6.一種蛋白質絮凝劑復配物,其特征在于:含有權利要求1所述的蛋白質絮凝劑和其他絮凝劑,蛋白質絮凝劑和其他絮凝劑之間的重量比為5∶1至1∶5;所述的其他絮凝劑選自以下1-2種:聚丙烯酰胺或其共聚物、聚丙烯酸類鹽或其共聚物、聚雙氰胺-甲醛樹脂、聚N,N-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聚合氯化鋁、聚合硫酸鐵、聚合硫酸亞鐵、硫酸鈣或氯化鈣。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其他絮凝劑選自以下1-2種:聚雙氰胺-甲醛樹脂、N,N-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丙烯酰胺共聚物或聚合氯化鋁。
8.一種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蛋白質絮凝劑復配物用于處理印染廢水的用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244216.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