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決定傳真發送的授權人的裝置以及具有該裝置的傳真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207674.8 | 申請日: | 2009-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297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峠田正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1/32 | 分類號: | H04N1/32;H04N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呂曉章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決定 傳真 發送 授權 裝置 以及 具有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發送圖像數據的傳真裝置,特別涉及具備了用于防止發送數 據的誤發的發送授權功能的傳真裝置、以及用于其中的授權人決定裝置。
背景技術
傳真發送是使用公共電話線路而進行。因此,若操作者錯誤輸入發送目 的地,則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誤發。例如,若傳真被發送到錯誤的發送目 的地,則存在從此處泄漏重要的信息的危險。因此,在傳真發送時的發送目 的地的確認上,需要充分地留神。
為了防止誤發,已知有如下技術,即在通過與操作者不同的第三人(授 權人)獲得授權之后進行數據發送。通過授權人確認數據的發送目的地,可 進行基于操作者的授權人的雙重核對,能夠減低產生誤發的可能性。
在(日本)特開2007-74389號公報(以下稱為“‘389號公報”)中,公 開了以下技術,即與操作者相關聯地設定授權人,接受授權人的授權指示之 后從傳真裝置進行數據發送。
在(日本)特開2007-228239號公報(以下稱為“‘239號公報”)中,公 開了以下技術,即在進行圖像數據以及電子郵件的發送的復合機中,對于操 作者的數據發送指示,僅執行接受了管理者的授權的動作,在沒有被授權的 情況下不執行操作指示,且發送數據被刪除。
在這樣的傳真系統中,授權人考慮傳真的發送目的地以及所發送的內容 等,從而決定傳真發送的授權或者拒絕。在如‘389號公報中記載的技術那樣 與操作者相關聯地設定授權人時,傳真發送的每一次都需要授權作業。那樣 的授權作業一定會集中于地位高的特定的人物。結果,授權人的業務量增大, 存在會對授權業務以外的業務產生影響的問題。此外,還存在以下問題,即 可能還會產生根據發送目的地以及發送內容,有的超出授權人的判斷權限, 不易判斷是否可以授權的情況。
僅憑‘389號公報所公開的技術無法解決這樣的問題。在‘239號公報公開 的技術中,授權人被固定。因此,‘239號公報中公開的技術也無法解決授權 人的業務量增大這一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第1方面的授權人決定裝置是用于決定傳真發送的授權人的授 權人決定裝置,其包括:候選選擇裝置,基于對傳真發送預先選擇的多個屬 性的值的組合,選擇授權人候選的集合;以及決定裝置,從授權人候選的集 合中,決定滿足規定的條件的授權人候選。
候選選擇裝置基于對傳真發送預先選擇的多個屬性的值的組合,選擇授 權人候選的集合。決定裝置從授權人候選的集合中,將滿足規定的條件的授 權候選人決定為授權人。
在決定傳真發送的授權人時,根據多個屬性的值的組合而選擇授權人候 選的集合,并從中根據規定的條件而決定授權人。因此,授權人不會被固定 為少數的授權人。通過利用該授權人決定裝置,授權人不會被固定為少數, 能夠以多個授權人分散業務。結果,能夠提供在具有基于授權人的授權功能 的傳真裝置中,能夠減輕授權人的作業負擔的授權人決定裝置。
優選的是,多個屬性分別可取一個或者多個值,候選選擇裝置包括:第 1條件值存儲裝置,對于多個屬性的每一個,對該屬性可取的每個值分別存 儲預先設定的條件值;第2條件值存儲裝置,對于多個授權人的每一個,存 儲根據該授權人的權限而確定值的條件值;函數值計算裝置,對接受了傳真 發送的委托的情況進行響應,從第1條件值存儲裝置讀出與有關該委托的傳 真發送的多個屬性的各個值對應的條件值,并計算對于這些條件值的規定的 函數值;以及候選提取裝置,檢索第2條件值存儲裝置,從而提取具有通過 函數值計算裝置計算出的值以上的條件值的授權人作為授權人候選。
第1條件值存儲裝置對各個屬性可取的每個值,分別存儲預先設定的條 件值。第2條件值存儲裝置對于多個授權人的每一個,存儲根據該授權人的 權限而確定值的條件值。函數值計算裝置對接受了傳真發送的委托的情況進 行響應,從條件值存儲裝置讀出與有關該委托的傳真發送的多個屬性的各個 值對應的條件值,并計算對于這些條件值的規定的函數值。候選提取裝置檢 索第2條件值存儲裝置,從而提取具有通過函數值計算裝置計算出的值以上 的條件值的授權人作為授權人候選。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夏普株式會社,未經夏普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207674.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