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二次電池用正極材料及使用該正極材料的鋰二次電池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204490.6 | 申請日: | 2009-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146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小西宏明;湯淺豐隆;小林滿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車輛能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36 | 分類號: | H01M4/36;H01M10/36;H01M4/48;H01M4/52;H01M4/5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帆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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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次 電池 正極 材料 使用 | ||
1.正極材料,其特征在于,具有:
用化學式Lix1Nia1Mnb1Coc1O2(0.2≤x1≤1.2,0.6≤a1,0.05≤b1≤0.3,0.05≤c1≤0.3)表示,
平均一次粒徑為1μm以上3μm以下的第一正極活性物質;和
用化學式Lix2Nia2Mnb2Coc2O2(0.2≤x2≤1.2,a2≤0.5,0.05≤b2≤0.5,0.05≤c2≤0.5)表示,
平均一次粒徑為0.05μm以上0.5μm以下的第二正極活性物質。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為5μm以上30μm以下,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為2μm以上10μm以下,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是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的1.5倍以上。
3.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材料的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含量以質量百分比計為15%以上70%以下。
4.權利要求1所述的正極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與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之間的Ni含量的差以原子百分比計為20%以上。
5.鋰二次電池,其使電解液介于中間形成吸收、釋放鋰的正極和吸收、釋放鋰的負極,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極具備具有正極活性物質、碳系導電劑及粘結劑的正極合劑和集電體,
所述正極活性物質是具有不同的Ni含量的兩種含有Li、Ni、Mn及Co的鋰氧化物,
所述正極活性物質的Ni含量的差以原子百分比計為20%以上。
6.權利要求5所述的鋰二次電池,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極活性物質具有第一正極活性物質和第二正極活性物質,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Ni含量比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Ni含量大,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一次粒徑比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一次粒徑大。
7.權利要求5所述的鋰二次電池,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為Lix1Nia1Mnb1Coc1O2(0.2≤x1≤1.2,0.6≤a1,0.05≤b1≤0.3,0.05≤c1≤0.3),
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為Lix2Nia2Mnb2Coc2O2(0.2≤x2≤1.2,a2≤0.5,0.05≤b2≤0.5,0.05≤c2≤0.5)。
8.鋰二次電池,其使電解液介于中間形成吸收、釋放鋰的正極和吸收、釋放鋰的負極,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極具備具有正極活性物質、碳系導電劑及粘結劑的正極合劑和集電體,
所述正極活性物質是含有Li、Ni、Mn及Co的鋰氧化物,具有第一正極活性物質和第二正極活性物質,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Ni含量比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Ni含量高,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一次粒徑比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一次粒徑大。
9.權利要求8所述的鋰二次電池,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為5μm以上30μm以下,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為2μm以上10μm以下,
所述第一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是所述第二正極活性物質的平均二次粒徑的1.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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