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85842.8 | 申請日: | 2009-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411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16 |
| 發明(設計)人: | 楊長富;程琳;董明;尹振東;沈長海;王昱昕;周定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14 | 分類號: | H02J7/14 |
| 代理公司: | 蕪湖安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蔣光恩 |
| 地址: | 241009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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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止 汽車 起動 蓄電池 放電 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汽車電氣的技術領域,涉及汽車起動蓄電池的安全保護技術, 更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一種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另外,本發明 還涉及該系統采用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電子與信息新技術方面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電子產品正 用于或將用于汽車產品上,以提高轎車的舒適性、操作穩定性、安全性。汽車 電子的成本占整車成本的比率越來越大,在國外高檔汽車上這一比率甚至達到 了30%-40%。
電器零部件及控制單元的大量增加,使得整車的負載功率也隨之上升,加 大了對電能的需求。因此,增加了蓄電池出現過放電的風險。目前,國內汽車 起動蓄電池都是采用鉛酸蓄電池,因為鉛酸蓄電池工藝成熟、性能穩定,雖然 在其他領域對鉛酸蓄電池的過放電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這些成果不能適 應于目前國內汽車市場的需求;而針對汽車起動蓄電池防止過放電的研究,目 前在國內還沒有一項成熟的技術投入應用,也沒有在公開出版物上有此類記載。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提供一種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 及其控制方法,其目的是防止蓄電池過放電。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本發明所提供的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包括起動蓄電池、發電 機、起動負載,所述的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設過放電控制單元,所 述的過放電控制單元分別通過信號線路與所述的起動蓄電池、發電機和起動負 載連接。
所述的過放電控制單元通過信號線路與車身控制器連接。
所述的起動蓄電池上設有蓄電池端電壓傳感器、蓄電池電流傳感器和蓄電 池工作溫度傳感器,所述的蓄電池端電壓傳感器、蓄電池電流傳感器和蓄電池 工作溫度傳感器分別通過信號線路與所述的過放電控制單元連接。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第二個問題是提供以上所述的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 電系統采用的控制方法,其目的與上述技術方案是相同的。
該方法的技術方案是:
所述的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通過過放電控制單元監測起動蓄電 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和放電電流、工作溫度,判斷起動蓄電池的實際荷電狀 態,并判斷起動蓄電池是否達到過放電或存在過放電的風險,再對車身控制器 和發電機發出指令,從而通過車身控制器控制起動負載的通斷,并直接刺激發 電機的發電量。
所述的防止汽車起動蓄電池過放電系統是通過過放電控制單元將起動蓄電 池的實際荷電狀態與蓄電池的額定容量的65%進行比較,判斷是否需要激勵發 電機增加發電量;
如果蓄電池的容量實際值小于或等于蓄電池的額定容量的65%,則增加發 電機的發電量;
如果蓄電池的容量實際值大于蓄電池的額定容量的65%,則需要判斷是否 已經激勵發電機增加發電量,如果否,則不進行任何操作;如果是,則再將蓄 電池的容量實際值與蓄電池的額定容量的80%進行比較,如果大于蓄電池的額 定容量的80%,則取消激勵發電機增加發電量的信號,如果不大于蓄電池的額 定容量的80%,則不進行任何操作。
過放電控制單元將檢測到的起動蓄電池的端電壓與12.4V進行比較,所述 的12.4V是在0℃時65%電量對應的起動蓄電池1的端電壓值:
a、起動蓄電池的端電壓小于12.4V,判斷有沒有激勵發電機發電量信號, 如果沒有,起動蓄電池已經過放電;如果有,再判斷起動蓄電池的端電壓是否 大于或等于12.56V;如果不大于,則起動蓄電池在充電中;如果大于,則起動 蓄電池充電結束,取消對發電機的激勵信號;
b、起動蓄電池端電壓大于等于12.4V,判斷起動蓄電池的工作溫度,如果 起動蓄電池工作溫度大于或等于0℃,則判定起動蓄電池沒有被過度放電;如果 起動蓄電池工作溫度小于0℃,則需要判斷在1h內,起動蓄電池充放電的積累 值,按充電電流為正,是否大于或等于0,如果是,則起動蓄電池沒有過度放電, 如果否,則比較起動蓄電池端電壓是否大于等于12.5V,如果是,判定起動蓄電 池沒有過度放電;如果否,則判定起動蓄電池為過度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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