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和數據包流量仲裁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80784.X | 申請日: | 2009-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20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柯力群;許宏凱;李吉真;蘇俊彰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28/06 | 分類號: | H04W28/06;H04W48/06;H04W76/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慧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葛強;張一軍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科***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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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據包 流量 仲裁 裝置 方法 | ||
1.一種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包括:
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用以在第一時間段內發送用于具有第一持續時間的第一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一請求,其中該第一請求包括有關于用于執行該第一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一功率電平的信息;
第二無線通信模塊,用以在第二時間段內發送用于具有第二持續時間的第二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二請求,其中該第二請求包括有關于用于執行該第二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二功率電平的信息;以及
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耦接在該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和該第二無線通信模塊之間,用以接收來自該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的該第一請求以及來自該第二無線通信模塊的該第二請求,當該第一持續時間與該第二持續時間相重疊時,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根據該第一功率電平和該第二功率電平批準該第一請求和該第二請求的一者或全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請求是傳輸請求,該第二請求是接收請求,如果該第一功率電平低于第一預定值且該第二功率電平高于第二預定值,則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進一步批準該第一請求和該第二請求的全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請求進一步包括有關于用于執行該第一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一頻帶的信息,該第二請求進一步包括有關于用于執行該第二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二頻帶的信息,且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進一步根據該第一功率電平、該第一頻帶、該第二功率電平和該第二頻帶,批準該第一請求和該第二請求的一者或全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請求是傳輸請求,該第二請求是接收請求,如果該第一功率電平低于第一預定值,該第二功率電平高于第二預定值,且該第一頻帶與該第二頻帶相距第三預定值,則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進一步批準該第一請求和該第二請求的全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請求包括有關于第一頻帶和第一優先級的信息,該第二請求包括有關于第二頻帶和第二優先級的信息,且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根據該第一功率電平、該第一頻帶、該第二功率電平和該第二頻帶決定該第一請求是否干擾該第二請求,當該第一請求干擾該第二請求且該第一優先級高于該第二優先級時,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批準該第一請求。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儲存優先級等級表,該優先級等級表儲存表示映像自該第一優先級的第一全局優先級高于映射自該第二優先級的第二全局優先級的信息,且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根據該優先級等級表確定該第一優先級高于該第二優先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優先級等級表儲存表示全球互通微波存取請求的最高優先級高于藍牙請求的最高優先級以及該藍牙請求的最高優先級高于無線保真度請求的最高優先級的信息,或表示藍牙請求的最高優先級高于全球互通微波存取請求的最高優先級以及該全球互通微波存取請求的最高優先級高于無線保真度請求的最高優先級的信息,或表示藍牙請求的最高優先級高于無線保真度請求的最高優先級以及該無線保真度請求的最高優先級高于全球互通微波存取請求的最高優先級的信息。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包流量仲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關于用于執行該第一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一頻帶和第一優先級的信息的該第一請求已由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批準,其中該第一傳輸或接收操作在接收該第二請求之前沒有完成,該第二請求包括有關于用于執行該第二傳輸或接收操作的第二頻帶和第二優先級的信息,當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根據該第一請求和該第二請求所包括的信息確定該第一請求干擾該第二請求,且該第二優先級高于該第一優先級時,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決定批準該第二請求并收回已批準的該第一請求,然后,收回該第一請求并批準該第二請求。
9.一種數據包流量仲裁方法,用以響應由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發送的批準和拒絕消息,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方法包括:
響應于先前發送的請求接收批準消息以批準該請求,該請求用以請求該數據包流量仲裁模塊執行無線通信操作;
接收消息,該消息表示在該無線通信操作完成之前收回已批準的該請求;以及
立即停止該無線通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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