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裝置及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78500.3 | 申請日: | 2009-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53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魏伯而;孫維孝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零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12/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276 | 代理人: | 許志勇;李瑞峰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參數 提供 信道 傳輸 串行 數據 裝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種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至少包含下列步驟:
一第一串行裝置與執行至少一程序的一第二串行裝置以一實體線路連接;
該第一串行裝置配置該程序對應的至少一信道參數;
該第二串行裝置判斷該實體線路由與該信道參數對應的一數據信道占用時,以該數據信道傳送對應該程序的一數據至該第一串行裝置;
該第二串行裝置判斷該實體線路并非由該數據信道占用時,產生對應該信道參數的一信道切換要求;
該第二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至該第一串行裝置;
該第一串行裝置及該第二串行裝置切換該數據信道占用該實體線路;及
該第二串行裝置以該數據信道傳送該數據至該第一串行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串行裝置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的步驟為該第二串行裝置產生包含一表頭信息及該信道參數的該信道切換要求,并通過該實體線路中的至少一物理線路傳送。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串行裝置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的步驟為該第二串行裝置通過該實體線路中非傳送數據的物理線路傳送與該信道參數對應的控制信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至該第一串行裝置的步驟更包含:
該第二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一切換控制信號至該第一串行裝置;
該第一串行裝置及該第二串行裝置切換與該切換控制信號對應的一命令信道占用該實體線路;及
該第二串行裝置以該命令信道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至該第一串行裝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更包含該第一串行裝置傳送對應該信道切換要求的一響應信息至該第二串行裝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串行裝置及該第二串行裝置切換該數據信道占用該實體線路的步驟包含下列步驟:
該第二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一切換控制信號至該第一串行裝置;
該第一串行裝置于接收到該切換控制信號后切換該數據信道占用該實體線路;
該第一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一確認控制信號至該第二串行裝置;及
該第二串行裝置于接收到該確認控制信號后切換該數據信道占用該實體線路。
7.一種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至少包含下列步驟:
一第一串行裝置與執行至少一程序的一第二串行裝置以一實體線路連接;
該第一串行裝置配置該程序對應的至少一信道參數;
該第一串行裝置判斷該實體線路并非由與該信道參數對應的一數據信道占用時,產生對應該信道參數的一信道切換要求;
該第一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至該第二串行裝置;
該第二串行裝置及該第一串行裝置切換該數據信道占用該實體線路;
該第一串行裝置以該數據信道傳送該數據至該第二串行裝置;及
該第二串行裝置分派該數據至與該數據信道對應的該程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串行裝置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的步驟為該第一串行裝置產生包含一表頭信息及該信道參數的該信道切換要求,并通過該實體線路中的至少一物理線路傳送。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串行裝置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的步驟為該第一串行裝置通過該實體線路中非傳送數據的物理線路傳送與該信道參數對應的控制信號。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以參數提供多信道傳輸串行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至該第二串行裝置的步驟更包含:
該第一串行裝置以該實體線路傳送一切換控制信號至該第二串行裝置;
該第二串行裝置及該第一串行裝置切換與該切換控制信號對應的一命令信道占用該實體信道;及
該第一串行裝置以該命令信道傳送該信道切換要求至該第二串行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四零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四零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178500.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