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71692.5 | 申請日: | 2009-09-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127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柯怡賢;林卓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2 | 分類號: | G06F3/042;F21S2/00;F21V7/00;F21Y10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華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壽寧;張華輝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科學工業***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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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式觸控 顯示裝置 | ||
1.一種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顯示面板,具有相鄰的一第一邊與一第二邊、相對于該第一邊的一第三邊以及相對于該第二邊的一第四邊;
一光源模塊,配置于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一邊與該第二邊旁,該光源模塊提供通過該顯示面板的一顯示面上方的一第一平行光與一第二平行光,其中該第一平行光經由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一邊而通過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該第二平行光經由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二邊而通過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以及
一感測模塊,配置于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與該第四邊旁,以感測該第一平行光與該第二平行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感測模塊包括:
一第一感測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相對,以感測該第一平行光;以及
一第二感測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相對,以感測該第二平行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感測模塊包括:
一第一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相對,以反射該第一平行光;
一第二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相對,以反射該第二平行光;
一第一感測元件,配置于被該第一反射元件反射的該第一平行光的傳遞路徑上,以感測該第一平行光;以及
一第二感測元件,配置于被該第二反射元件反射的該第二平行光的傳遞路徑上,以感測該第二平行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第一反射元件為一第一棱鏡,其具有一第一入光面、一第一反射面與一第一出光面,該第一入光面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相對,該第一出光面與該第一感測元件相對,該第一反射面連接于該第一入光面與該第一出光面之間,而該第二反射元件為一第二棱鏡,其具有一第二入光面、一第二反射面與一第二出光面,該第二入光面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相對,該第二出光面與該第二感測元件相對,該第二反射面連接于該第二入光面與該第二出光面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感測模塊更包括:
一第一折射元件,配置于該第一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之間;以及
一第二折射元件,配置于該第二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之間,而該第一折射元件與該第二折射元件分別包括至少一棱鏡,其中,該第一折射元件接觸該第一反射元件,而該第二折射元件接觸該第二反射元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感測模塊包括:
一第一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相對,以反射該第一平行光;
一第二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相對,以反射該第二平行光;
一感測元件,配置于該第一反射元件與該第二反射元件之間,且位于該第一平行光與該第二平行光的傳遞路徑上,其中該感測元件具有用以感測該第一平行光的一第一感測區域與用以感測該第二平行光的一第二感測區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感測模塊更包括:
一第一折射元件,配置于該第一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三邊之間;以及
一第二折射元件,配置于該第二反射元件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四邊之間,而該第一折射元件與該第二折射元件分別包括至少一棱鏡。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感測模塊更包括一棱鏡,配置于該第一反射元件與該第二反射元件之間,該棱鏡具有用以將該第一平行光反射至該第一感測區域的一第一反射面與用以將該第二平行光反射至該第二感測區域的一第二反射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第一平行光與該第二平行光為紅外光,該第一光源與該第二光源分別包括多個點光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式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光源模塊包括:
一第一光源,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一邊相對,且該第一光源適于提供該第一平行光;以及
一第二光源,與該顯示面板的該第二邊相對,且該第二光源適于提供該第二平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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