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兼作底漆的水性涂裝基底處理劑、表面處理金屬材料及預涂金屬材料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67006.7 | 申請日: | 2009-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491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7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茂樹;山口英宏;武政典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帕卡瀨精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9D175/04 | 分類號: | C09D175/04;C09D163/00;C09D7/1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樊衛民;郭國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漆 水性 基底 處理 表面 金屬材料 | ||
1.一種預涂金屬材料用兼作底漆的水性涂裝基底處理劑,其中,含有氨基甲酸酯基濃度為1.0~4.0mmol/g、酸值為10~60mgKOH/g且含有羧基的水性聚氨酯樹脂(A)、重均分子量為1000~30000的水性環氧樹脂(B)、具有縮水甘油基的有機化合物(C)及含有鈦元素或鋯元素的交聯劑(D),且以各成分間的固體成分質量比計,(B)/(A)為1/50~10/1,(C)/[(A)+(B)]為1/300~1/1,(D)/[(A)+(B)]為1/300~1/1,并且,[(A)+(B)]相對于該處理劑總固體成分的固體成分比例為45~95質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水性聚氨酯樹脂(A)的玻璃化轉變溫度為30~18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其中,作為水性聚氨酯樹脂(A)被膜物性的拉伸強度為30~80MPa。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有機化合物(C)為選自由重均分子量為800以下的水性環氧樹脂、聚縮水甘油醚化合物、聚縮水甘油酯化合物及含縮水甘油基的硅烷化合物構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其中,以按固體成分質量比計(E)/[(A)+(B)]為1/100~1/1的方式含有微粒(E),所述微粒(E)為選自由膠態硅石、氣相硅石、氧化鋁溶膠、磷酸類防銹顏料、鉬酸類防銹顏料及釩類防銹顏料構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微粒,且平均粒徑為0.01~5μm。
6.一種金屬材料,表面具有0.5~5g/m2的干燥被膜,所述干燥被膜由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劑形成。
7.一種預涂金屬材料,其通過在權利要求6所述的金屬材料的具有干燥被膜的表面進一步形成不含鉻的表層被膜而得到。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日本帕卡瀨精株式會社,未經日本帕卡瀨精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167006.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