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新型有機電致發光化合物及使用其的有機電致發光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66984.X | 申請日: | 2009-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712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7 |
| 發明(設計)人: | 趙英俊;權赫柱;金奉玉;金圣珉;尹勝洙 | 申請(專利權)人: | 葛來西雅帝史派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209/86 | 分類號: | C07D209/86;C07D401/14;C07D409/14;C07D333/76;C07F9/6568;C07D307/91;C07F7/08;C07D223/22;C07D219/02;C07D265/38;C07D279/22;C07D241/38;C07D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項 丹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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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新型 有機 電致發光 化合物 使用 設備 | ||
1.一種以化學式(1)表示的有機電致發光化合物:
化學式(1)
在化學式(1)中,L1是選自下列結構的取代基;
A和B獨立地代表選自下列結構的取代基;
Ar1和Ar2獨立地表示化學鍵、亞苯基或亞乙烯基;
代表或者
R1到R14獨立地表示氫原子;
R15到R20獨立地表示甲基或苯基;
R21到R26獨立地表示氫;
和表示
R33表示苯基。
2.一種有機電致發光設備,其包括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插在第一電極 第二電極之間的至少一層有機層;其中,所述有機層包括由化學式(1)表示的 有機電致發光化合物:
化學式(1)
在化學式(1)中,L1是選自下列結構的取代基;
A和B獨立地代表選自下列結構的取代基;
Ar1和Ar2獨立地表示化學鍵、亞苯基或亞乙烯基;
代表或;
R1到R14獨立地表示氫;
R15到R20獨立地表示甲基或苯基;
R21到R26獨立地表示氫;
和表示;
R33表示苯基;以及一種或多種選自由化學式(6)表示的化合物的主體材料:
化學式(6)
(Ar30)c-Y-(Ar40)d
其中,Y表示蒽基;
Ar30到Ar40獨立地選自氫和(C6-C60)芳基;并且c和d獨立地表示從0到4 的整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層包 括一個或多個選自芳胺化合物和苯乙烯芳胺的化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層包 括一種或多種選自元素周期表中第一族金屬、第二族金屬、第四周期和第五周 期過渡金屬、鑭系金屬和d-過渡元素的有機金屬。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設備,其特征在于,它是有機電致 發光顯示器,除了權利要求1的有機電致發光化合物外,該有機電致發光顯示 器還具有波長在480nm到560nm的電致發光峰的化合物或者波長不小于560nm 的電致發光峰的化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層包 括電荷生成層以及電致發光層。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成對電極之 間的一個或兩個電極的內表面上設置還原摻雜劑和有機物質的混和區域,或氧 化摻雜劑和有機物質的混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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