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等離子體顯示面板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65891.5 | 申請日: | 2009-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510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7 |
| 發明(設計)人: | 孫承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SD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J17/49 | 分類號: | H01J17/4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 波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等離子體 顯示 面板 | ||
1.一種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包括:
彼此面對的前基板和后基板;
分隔壁,插設在所述前基板與所述后基板之間以限定多個單位單元,每個單位單元包括主放電空間、輔助放電空間和臺階空間,所述輔助放電空間和所述臺階空間沿所述分隔壁的階梯狀側壁在所述主放電空間的相反側;
成對的掃描電極和維持電極,分別布置為鄰近所述輔助放電空間和所述臺階空間;
尋址電極,在鄰近所述輔助放電空間的位置處延伸跨過所述掃描電極;
磷光體層,至少形成在所述主放電空間中;以及
放電氣體,填充所述單位單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輔助放電空間和所述臺階空間連接到所述主放電空間并與所述主放電空間形成所述單位單元。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輔助放電空間和所述臺階空間關于所述主放電空間彼此對稱。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維持電極和所述掃描電極具有X-X-Y-Y的電極布置,所述維持電極為X,所述掃描電極為Y,使得所述維持電極在相鄰單元中彼此鄰近且所述掃描電極在相鄰單元中彼此鄰近。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分隔壁的所述階梯狀側壁包括具有相對較大寬度的基部以及從所述基部的中央突出的具有相對窄寬度的突出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基部和所述掃描電極的匯流線布置為彼此交疊。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分隔壁的所述基部的寬度與一個匯流電極的外邊緣和相鄰單位單元中的相鄰匯流電極的外邊緣之間的距離基本相同,每個匯流電極的外邊緣面向且遠離相應的相鄰匯流電極。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掃描電極的匯流線的一端布置為對應并交疊所述基部的一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基部和所述掃描電極的所述匯流線在鄰近所述主放電空間的端部處彼此重疊。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還包括在所述輔助放電空間中在所述基部的頂表面上的電子發射材料層。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電子發射材料層沿所述輔助放電空間中所述基部的頂表面和所述輔助空間中所述突出部的側面連續地形成。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電子發射材料層形成在所述主放電空間上并且沿所述輔助放電空間中所述基部的頂表面形成。
13.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基部的側面凹入遠離所述主放電空間。
14.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基部的側面向所述主放電空間凸出。
15.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磷光體層不形成在所述基部的與所述輔助放電空間交界的頂表面上。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磷光體層在所述主放電空間一側的所述臺階空間上。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磷光體層在所述主放電空間兩側的所述臺階空間和所述輔助放電空間上。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磷光體層形成為在所述主放電空間中具有最大的厚度。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最大厚度與所述分隔壁的所述階梯狀側壁中臺階的高度基本相同。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等離子體顯示面板,其中所述放電氣體是高氙氣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SDI株式會社,未經三星SDI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165891.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蒸餾法制備乙醇的冷卻器
- 下一篇:家用燃氣灶保熱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