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65175.7 | 申請日: | 2009-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641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智仁;張舜南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00 | 分類號: | G09F9/00;F21S8/00;F21V17/10;F21V2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邱軍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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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 ||
1.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顯示面板;以及
背光模塊,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一側,該背光模塊包括:
至少一發光源;
光源遮罩,具有容置部及至少一延伸部,該容置部用以收容該發光源,該延伸部位于該容置部的外側;及
電路板,具有至少一定位部,該定位部用以接觸該延伸部,以限制該電路板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具有多個延伸部,該些延伸部沿著背光模塊的短邊方向設置,用以與該定位部接觸,以限制該電路板于背光模塊長邊方向的移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具有多個延伸部,該些延伸部沿著背光模塊的長邊方向設置,用以與該定位部接觸,以限制該電路板于背光模塊短邊方向的移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延伸部的尾端具有一彎折部,用以與該電路板接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延伸部的尾端具有一彎折部,用以夾持該電路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定位部為接觸平面或至少一凹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具有反射片,該反射片位于該容置部內側,并且朝向該發光源。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為側U形或C形結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的材料為導熱材料。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的材料包括鋁或不銹鋼。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背光模塊為側向發光式的背光模塊。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電路板對應位于該發光源的上方。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發光源包括發光二極管或冷陰極熒光燈。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背光模塊還包括:
導光板,設置于該光源遮罩的一側,該發光源發射的光線穿透進入該導光板;及
至少一光學膜片,設置于該導光板與該顯示面板之間;及
反射板,設置于該導光板異于該光學膜片的另一側。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背光模塊還包括:
框架,至少部分地圍繞該反射板及該導光板,并且具有實質上平行于該反射板的一連接面,該電路板鎖固或粘接于該連接面,以設置于該框架上。
16.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顯示面板;以及
背光模塊,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一側,該背光模塊包括:
至少一發光源;
光源遮罩,具有容置部及至少一延伸部,該容置部用以收容該發光源,該延伸部位于該容置部的外側;
電路板,具有至少一定位部,該定位部用以接觸該延伸部,以限制該電路板移動;及
多條連接線路,耦接于該電路板,每兩個該些連接線路之間具有一間距,該延伸部的寬度小于等于該間距。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光源遮罩還具有一承置部,該延伸部位于該承置部面朝該光源遮罩外側的一外側表面上,該定位部用以接觸該延伸部,以將該電路板固定于該外側表面上。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延伸部鄰近于該外側表面對應于該發光源上方之處。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各該連接線路覆蓋該外側表面一長度,該延伸部于平行各該連接線路的方向的延伸長度實質上小于等于該長度。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該些連接線路為倒裝片薄膜連接技術的軟性印刷電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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