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納米顆粒的上套皮羅拉和纖維引導皮圈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10164122.3 | 申請日: | 2009-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602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O·戈爾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布拉克公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1H5/74 | 分類號: | D01H5/74;D01H5/86;C04B35/01;C04B35/5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薛 峰;譚祐祥 |
| 地址: | 瑞士普***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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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納米 顆粒 上套 羅拉 纖維 引導 | ||
1.一種用于制紗設備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其具 有包含塑料的芯(5),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芯上的皮殼層(10,11, 12),所述皮殼層(10,11,12)由一層或多層的納米氧化物陶瓷、納 米氮化物陶瓷、納米碳化物陶瓷、納米硼化物陶瓷、碳、硫、鐵、銅、 或它們的混合物構成,其中所述皮殼層(10,11,12)的厚度小于500nm, 并且
其中,中間層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芯(5)上,所述中間層包括 一層或多層的納米氧化物陶瓷、納米氮化物陶瓷、納米碳化物陶瓷、納 米硼化物陶瓷、純金屬、金屬合金、或它們的混合物,所述中間層不同 于所述皮殼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所 述皮殼層(10,11,12)的厚度小于100nm。
3.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 1’),所述皮殼層(10,11,12)僅部分地設置在所述芯(5)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 所述皮殼層(10,11,12)被設置成覆蓋所述芯(5)上的全部區(qū)域。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其 中,所述納米氧化物陶瓷選自以下物質構成的組中:AlO3,TiO2,TiO, ZrO2,SiO2,SiO,ZnO,MgO,BeO,Cr2O3,InO3,或它們的混合物。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其 中,所述納米氮化物陶瓷選自以下物質構成的組中:AlN,TiN,TiCN, Si3N4,TaN,GaN,BN,InN,CrN,或它們的混合物。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其 中,所述納米碳化物陶瓷選自以下物質構成的組中:AlC,TiC,ZrC, Br4C,NbC,WC,TaC,HfC,VC,CrC,金剛石類碳,或它們的混合 物。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其 中,所述納米硼化物陶瓷選自以下物質構成的組中:AlB,TiB2,ZrB2, HfB2,或它們的混合物。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其 中,不同的皮殼層(11,12)設置在所述芯(5)的內(nèi)表面區(qū)域(20) 和所述芯(5)的外表面區(qū)域(25)上。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 其中,所述中間層包括純金屬或金屬合金。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 其中,所述中間層包括鉻或鎳合金。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 1’),其中,所述中間層的厚度小于90nm。
13.一種生產(chǎn)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 皮圈(1,1’)的方法,其中所述上套皮羅拉或纖維引導皮圈(1,1’) 具有包含塑料的芯(5),且利用CVD方法、溶膠凝膠方法或離子束輔 助涂覆方法施加皮殼層(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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