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保護類型的確定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64039.6 | 申請日: | 2009-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214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06 |
| 發明(設計)人: | 付志濤;蔣維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4 | 分類號: | H04L12/24;H04L12/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 剛;吳孟秋 |
| 地址: | 518057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保護 類型 確定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網絡通信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保護類型的確 定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流量工程快速重路由(Traffic?Engineering-Fast?Re-Route,簡稱 為TE-FRR)技術是一種當局部鏈路或節點失效進行本地修復的本 地保護技術。在RFC4090中定義了鏈路保護和節點保護兩種本地保 護類型,同時也定義了在形成保護過程中的兩種特殊的節點類型: 本地修復點(Point?Local?Repair,簡稱為PLR)節點和匯聚點(Merge Point,簡稱為MP)節點。
圖1為TE-FRR的節點保護拓撲圖。如圖1所示,該拓撲圖包 括:節點R1、R2、R3(R1作為PLR節點,R3作為MP節點), 鏈路:L12、L23,L13,其中,當鏈路L12失效時,將路徑切換至 L13,形成節點保護。
圖2為TE-FRR的鏈路保護拓撲圖。如圖2所示,該拓撲圖包 括:節點R1、R2、R3(R2作為PLR節點,R3作為MP節點),鏈 路:L12、L23,L32,其中,當鏈路L23失效時,將路徑切換至L32, 形成鏈路保護。切換過后,在MP節點處理從備份隧道入接口上送 的path、path-tear等上游發送的協議報文,對于原隧道的協議報文 不進行處理。
在工程部署中存在這樣的一種情況,可以參見圖3,圖3為 TE-FRR節點保護和鏈路保護同時存在,并且MP重合的拓撲圖。 如圖3所示,該拓撲圖包括:節點R1、R2、R3(R1、R2作為PLR 節點,R3作為MP節點),鏈路:L12、L23,L13,L32,其中,有 兩條備份隧道(路徑)保護主隧道,分別形成鏈路保護和節點保護 并且MP節點重合。具體如下:當R1檢測到鏈路L12失效,Backup lsp1對主隧道形成節點保護,緊接著R2也檢測到了鏈路L23失效, Backup?lsp2對主隧道形成鏈路保護。
在MP節點R3上,如何區分切換過來的保護是鏈路保護還是 節點保護至關重要。因為如果不區分,將后切換的鏈路保護作為 MP節點處理的對象,那么,往上游發送的RESV消息目的地是R2 的fei2/2,R1接收不到RESV消息,會沿著Backlsp1向下游發送 path-tear,雖然這個path-tear消息不會被MP節點處理,因為這時 MP節點只處理fei3/3過來的協議報文。但是由于鏈路L12已經失 效,R2中的PSB得不到刷新,一段時間后會老化并沿著備份隧道 Backlsp2發送path-tear,R3仍然會處理從fei3/3接收到的path-tear 消息將主隧道拆除。
可以得出,當節點保護和鏈路保護同時存在,并且MP節點重 合,鏈路保護后觸發將導致保護失敗。
因此,在MP節點上如何區分切換過來PATH消息形成的是節 點保護還是鏈路保護,在現有的因特網工程任務組(Internet Engineering?Task?Force,簡稱為IETF)中還沒有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針對相關技術中在MP節點上如何區分切換過來PATH消息形 成的是節點保護還是鏈路保護,在現有的因特網工程任務組中還沒 有解決方案的問題而提出本發明,為此,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 供一種改進的保護類型的確定方法及裝置,以解決上述問題至少之 一。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保護類型的確定方法。
根據本發明的保護類型的確定方法用于在由于鏈路或節點失效 而進行路徑切換時確定切換的保護類型,其特征在于,對于切換后 的路徑上的每個匯聚點節點,該方法包括:在該匯聚點節點上,從 切換后的路徑上傳輸的消息中獲取上一跳節點的路由ID地址;將路 由ID地址與預設的主路徑中匯聚點節點的上一跳節點的路由ID地 址進行比較,判斷是否相同,如果是,則在匯聚點節點上確定保護 類型為鏈路保護,否則,在匯聚點節點上確定保護類型為節點保護。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保護類型的確定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164039.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