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控制髁曲的整形外科股骨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63957.7 | 申請日: | 2009-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423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0 |
| 發明(設計)人: | J·G·威斯;C·M·沃納;D·索科洛夫;J·S·李;J·L·威廉斯;S·T·戈馬;J·M·阿馬科斯特;D·W·倫普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德普伊產品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38 | 分類號: | A61F2/3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原紹輝;劉華聯 |
| 地址: | 美國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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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控制 整形外科 股骨 部件 | ||
1.—種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包括
股骨部件,具有在矢狀面中彎曲的髁表面;以及
脛骨支承,具有構造成與所述股骨部件的所述髁表面關節連接的支承面,
其中,所述髁表面(i)在所述髁表面上第一接觸點處以小于30度的第一屈度 接觸所述支承面,(ii)在所述髁表面上的第二接觸點處以大于45度的第二屈度 來接觸所述支承面,(iii)在所述髁表面上的第三接觸點處以大于所述第二屈度 的第三屈度來接觸所述支承面,
其中所述矢狀面中所述髁表面在所述第一接觸點處具有第一曲率半徑,在 所述第二接觸點處具有第二曲率半徑,以及在所述第三接觸點處具有第三曲率 半徑,所述第三曲率半徑比所述第二曲率半徑大至少0.5毫米,
其中在第一接觸點和第二接觸點之間的所述矢狀面中所述髁表面包括多個 彎曲表面片段,每個彎曲表面片段具有不同的曲率半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所述多個彎曲表面片段 包括最前彎曲表面片段,所述最前彎曲表面片段的曲率半徑具有大于所述多個 彎曲表面片段中的其它任何彎曲表面片段的曲率半徑的長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在所述最前彎曲表面片 段之后的每個彎曲表面片段的曲率半徑的長度小于在前鄰近的彎曲表面片段的 曲率半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在所述最前彎曲表面片 段之后的每個彎曲表面片段的曲率半徑的長度比在前鄰近的彎曲表面片段的曲 率半徑的長度小0.1毫米至5毫米范圍內的距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在所述最前彎曲表面片 段之后的每個彎曲表面片段的曲率半徑的長度比在前鄰近的彎曲表面片段的曲 率半徑的長度小1毫米至3毫米范圍內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在所述最前彎曲表面片 段之后的每個彎曲表面片段的曲率半徑的長度比在前鄰近的彎曲表面片段的曲 率半徑的長度小1毫米。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所述多個彎曲表面片段 的每一個對應一個相應的角,所述多個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每個角大致相等。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i)所述多個彎曲表面片 段包括最前彎曲表面片段以及(ii)每個所述多個彎曲表面片段對應一個相應的 角,由每個在最前彎曲表面片段之后的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角小于由在前鄰近 的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角。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所述由每個在最前彎曲 表面片段之后的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角比由在前鄰近的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角 小0.5度至5度范圍內的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整形外科膝關節假體,其中:(i)所述多個彎曲表 面片段包括最前彎曲表面片段以及(ii)每個所述多個彎曲表面片段對應一個相應 的角,由每個在最前彎曲表面片段之后的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角大于由在前鄰 近的彎曲表面片段對應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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