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建筑材料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51430.2 | 申請日: | 2009-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553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尹衍樑 | 申請(專利權)人: |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0 | 分類號: | C04B28/00;C04B14/08;C04B14/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萬學堂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10***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建筑材料 | ||
1.一種建筑材料,其成分包含:
占該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10%~40%的一水泥;
占該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0.001%~3%的一增稠劑;
占該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5%~40%的一惰性材料;以及
占該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5%~10%的一樹脂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增稠劑選自纖維素類、淀粉醚類、羥乙基纖維素(HEC)、羥丙基纖維素(HPC)、羥丙基甲基纖維素(HPMC)、甲基纖維素(MC)、羧基甲基纖維素(CMC)、變性淀粉(starch?derivatives)、三仙膠(或玉米糖膠)(xanthan?gum)、結蘭膠(gellan?gum)、多醣類(polysaccharide)及上述材料的混合物的其中之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一卜作嵐材料,卜作嵐材料占該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0.01%~30%,其中水泥、增稠劑、惰性材料、樹脂粉及卜作嵐材料,上述全部材料占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不超過百分之一百。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卜作嵐材料是選自爐石粉、硅灰、飛灰、硅藻土及上述材料的混合物的其中之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惰性材料是選自石灰石粉、轉爐爐碴粉、氣冷高爐爐碴粉、白云石粉、滑石粉、石英粉、沸石粉、麥飯石粉及上述材料的混合物的其中之一。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一收縮低減劑,收縮低減劑占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2%~5%,其中水泥、增稠劑、惰性材料、樹脂粉及收縮低減劑,上述全部材料占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不超過百分之一百。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收縮低減劑是選自高鋁水泥、石膏、膨脹水泥及上述材料的混合物的其中之一。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樹脂粉是選自醋酸乙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合成膠粉及上述材料的混合物的其中之一。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一細粒料,細粒料占該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0.1%~50%,其中水泥、增稠劑、惰性材料、樹脂粉及細粒料,上述全部材料占建筑材料重量百分比不超過百分之一百。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細粒料是選自硅砂、石灰石砂及上述材料的混合物的其中之一。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151430.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