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負極和鋰離子二次電池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49297.7 | 申請日: | 2009-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72300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1-04 |
| 發明(設計)人: | 柏木克巨;宇賀治正彌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02 | 分類號: | H01M4/02;H01M4/64;H01M4/36;H01M10/36;H01M10/4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 欣;陳建全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負極 鋰離子 二次 電池 | ||
1.一種負極,其包含負極集電體和負極活性物質層,
所述負極集電體包含片狀基材部和多個凸部,所述凸部以從所述基材部的至少一個表面向外方突出的方式形成,
所述負極活性物質層包含柱狀活性物質層和層疊活性物質層,所述柱狀活性物質層含有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并以從所述凸部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向外方延伸的方式而形成;并且,所述層疊活性物質層是在所述凸部和與其相鄰的所述凸部之間的所述基材部表面上將含有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的活性物質薄膜成鋸齒狀地層疊而形成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柱狀活性物質層是從至少所述凸部的前端部分整面以及所述凸部的側面的一部分開始向外方延伸而形成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柱狀活性物質層是含有所述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的塊狀物的層疊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凸部是通過對金屬片實施塑性變形處理而形成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凸部的突出方向上的所述凸部的前端部為與所述基材部表面大致平行的平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凸部的高度為1~20μm,并且所述凸部的截面徑為5~30μ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為選自含有硅的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以及含有錫的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之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含有硅的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為選自硅和硅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含有錫的合金系負極活性物質為選自錫和錫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基材部的厚度為10~40μm。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凸部的形狀為圓形、多邊形或橢圓形。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層疊活性物質層的厚度為1~5μm。
1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柱狀活性物質層的高度為5~25μm,且直徑為10~50μm。
14.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平面的平均表面粗糙度為0.3~10μm。
15.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負極,其中,所述凸部的高度為3~10μm,并且所述凸部的截面徑為15~25μm。
16.一種鋰離子二次電池,其包含正極、負極、隔膜和非水電解質,
所述正極含有可以嵌入和脫嵌鋰的正極活性物質,所述負極為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負極,所述隔膜被配置為介于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之間,而且所述非水電解質具有鋰離子傳導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未經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149297.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