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SRAM設計中使用雙柵極晶體管提升讀/寫邊界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43857.8 | 申請日: | 2009-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708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07 |
| 發明(設計)人: | 陳炎輝;吳瑞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灣積體電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1C11/40 | 分類號: | G11C11/40;G11C11/412;G11C11/4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 11306 | 代理人: | 梁永;馬鐵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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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sram 設計 使用 柵極 晶體管 提升 邊界 | ||
1.一種集成電路結構,包括:
靜態隨機存取存儲器(SRAM)單元,包括:
第一上拉晶體管;
與所述第一上拉晶體管形成第一反相器的第一下拉晶體管,其中,所述第 一下拉晶體管包括一連接到所述第一上拉晶體管的柵極的前柵極,以及一與所 述第一前柵極解耦的后柵極;
第二上拉晶體管;和
與所述第二上拉晶體管形成一第二反相器的第二下拉晶體管,其中,所述 第一反相器和所述第二反相器交叉耦合,以及其中,所述第二下拉晶體管包括: 連接到所述第二上拉晶體管的柵極的前柵極,和與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的所述 后柵極耦合的后柵極,其中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的所述后柵極直接連接到所述 第二下拉晶體管的所述后柵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其中進一步包括一耦合到所述 第一下拉晶體管的所述后柵極的后柵極控制器,其中所述后柵極控制器配置為 在所述SRAM單元的第一操作中向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的所述后柵極施加第 一電壓,以及在所述SRAM單元的第二操作中向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的后柵 極施加與所述第一電壓不同的第二電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其中所述第一操作是寫入操作, 所述第二操作是讀出操作,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電壓低于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的 所述后柵極的閾值電壓,和所述第二電壓高于所述閾值電壓。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一操作是寫入操 作,所述第二操作是讀出操作,以及其中所述第一電壓是接地電壓,和所述第 二電壓基本等于所述SRAM單元的正向電源電壓VDD。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其中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是包 括鰭的鰭式場效應晶體管(FinFET),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前柵極位于所述鰭 的第一側壁,和所述后柵極位于所述第一側壁對面的所述鰭的第二側壁。
6.一種集成電路結構,包括:
字線;
第一Y方向選擇線;
耦合到所述字線的第一靜態隨機存儲器(SRAM)單元,包括:
第一反相器,包括:
第一上拉晶體管;和
耦合到所述第一上拉晶體管的第一下拉晶體管,包括第一前柵極和第一后 柵極;和
交叉耦合到所述第一反相器的第二反相器,包括:
第二上拉晶體管;和
耦合到所述第二上拉晶體管的第二下拉晶體管,包括第二前柵極和第二后 柵極,其中所述第一后柵極和所述第二后柵極連接到所述第一Y方向選擇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其中所述第一下拉晶體管是包 括鰭的鰭式場效應晶體管(FinFET),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前柵極位于所述鰭 的第一側壁,和所述后柵極位于所述第一側壁對面的所述鰭的第二側壁。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其中所述第一上拉晶體管和所 述第二上拉晶體管是單柵極晶體管。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進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一反相器 和第一位線之間耦合的第一傳輸門晶體管,和在所述第二反相器和第二位線之 間耦合的第二傳輸門晶體管,其中所述第一傳輸門晶體管和所述第二傳輸門晶 體管是單柵極晶體管。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成電路結構,進一步包括具有耦合到所述第 一Y方向選擇線的第一輸出的后柵極控制器,其中所述后柵極控制器配置為 在所述第一SRAM單元的第一操作中向所述第一Y方向選擇線施加第一電壓, 和在所述SRAM單元的第二操作中向所述第一Y方向選擇線施加與所述第一 電壓不同的第二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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