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冷卻供給空氣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40509.5 | 申請日: | 2009-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76299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1-11 |
| 發明(設計)人: | P·馬基南 | 申請(專利權)人: | 弗拉克特伍德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3/06 | 分類號: | F24F3/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范曉斌;曹 若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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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冷卻 供給 空氣 方法 | ||
1.一種在建筑物的冷卻系統中冷卻供給空氣的方法,在該方法中主循環回路(2)中的冷卻水由冷卻壓縮機(1)冷卻,在該方法中將冷卻水從主循環回路(2)送到冷卻散熱器(3)用于冷卻供給空氣,以及在該方法中將冷卻水從主循環回路(2)送到室內單元,例如送到被冷卻的梁網(4),并混合到期望的溫度,例如15攝氏度,其特征在于:在運行情形中,主循環回路(2)的冷卻水被冷卻到高于7攝氏度的溫度,優選的是12攝氏度的溫度;在例外情形中,例如當供給空氣是潮濕的,提高室內單元的溫度,例如被冷卻的梁網(4)的溫度,以阻止冷凝,同時將主循環回路(2)的冷卻水的溫度降得更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例外情形中,室內單元所釋放的熱功率,例如被冷卻的梁網(4)所釋放的熱功率,用于供給空氣的附加冷卻和干燥。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例外情形中,將室內單元的溫度,例如被冷卻的梁網(4)的溫度,提高到例如17攝氏度。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已知冷卻壓縮機(1)的最大冷卻功率受到限制時,從室內單元釋放的冷卻功率,例如從被冷卻的梁網(4)釋放的冷卻功率,被轉移用于冷卻供給空氣,在該情況下,始終都獲得足夠的建筑物冷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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