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緊急業務的實現方法及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35576.8 | 申請日: | 2009-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35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中平;胡偉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22 | 分類號: | H04W4/22;H04W12/06;H04W36/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彭愿潔;李文紅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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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緊急 業務 實現 方法 設備 | ||
1.一種緊急業務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網絡接收用戶設備的緊急業務請求;所述第一網絡為所述用戶設備當前駐留的網絡;
第一網絡獲知需要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執行緊急業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網絡獲知需要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包括:
第一網絡根據接收到的用戶設備的指示信息獲取需要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或者
第一網絡根據自身的配置獲知需要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或者
第一網絡根據用戶設備的簽約數據獲知需要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或者
第一網絡確定不能支持所述用戶設備進行緊急業務時,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網絡確定不能支持所述用戶設備的進行緊急業務包括:
第一網絡根據自身的能力確定不能支持所述用戶設備的進行緊急業務;或者
當所述用戶設備的緊急業務請求中所包括的所述用戶設備支持的緊急業務處理方式與第一網絡自身所支持的緊急業務處理方式不匹配時,第一網絡確定不支持所述用戶設備在當前網絡執行緊急業務;或者
第一網絡從用戶的簽約數據中獲取所述第一網絡不支持所述用戶設備進行緊急業務。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第一網絡根據接收到用戶設備的指示信息獲取需要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時,所述方法還包括:
第一網絡向所述用戶設備發送所述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以使所述用戶終端根據自身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和所述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確定第一網路是否支持所述用戶終端的緊急業務,并發送指示信息給所述第一網絡。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緊急業務請求為分組數據網絡PDN連接請求,所述PDN連接請求中包括接入點名稱APN信息;或者,
所述緊急業務請求為緊急附著請求,所述緊急附著請求中包括緊急業務轉移指示。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網絡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的方式包括:采用網絡輔助小區改變NACC方式,或采用切換HO方式。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網絡包括演進的UMTS陸地無線接入網E-UTRAN;
所述第二網絡包括GSM/EDGE無線接入網GERAN或UMTS地面無線接入網絡UTRAN網絡。
8.一種緊急業務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戶設備確定第一網絡不支持所述用戶設備執行緊急業務;
向所述第一網絡發送轉移請求,以使所述第一網絡將所述用戶設備轉移到第二網絡,在所述第二網絡執行緊急業務;所述第一網絡為所述用戶設備當前駐留的網絡。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設備確定第一網絡不支持所述用戶設備執行緊急業務之前,還包括:
所述用戶設備獲取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設備獲取第一網絡的緊急業務信息的方式包括:
從接收到的注冊接受消息中獲取所述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或者
從接收到的注冊拒絕消息中獲取所述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或者
從接收到的廣播消息中獲取所述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設備確定所述第一網絡不支持所述用戶設備執行緊急業務的方式包括:
當用戶設備所獲取的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包括第一網絡不支持緊急業務時,所述用戶設備確定所述第一網絡不支持用戶設備執行緊急業務;或者,
當用戶設備所獲取的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包括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處理方式時,用戶設備確定所述第一網絡所支持的緊急業務處理方式與用戶設備自身所支持的緊急業務處理方式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則所述用戶設備確定所述第一網絡不支持用戶設備執行緊急業務;或者,
當用戶設備未收到第一網絡的所支持的緊急業務信息時,所述用戶設備確定第一網絡不支持用戶設備執行緊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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