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耳蝸植入物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31708.X | 申請日: | 2009-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98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06 |
| 發明(設計)人: | Y·杰伊·張;李東赫 | 申請(專利權)人: | 材料解決方案技術有限公司;沈陽弘鼎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11/04 | 分類號: | A61F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周艷玲;羅正云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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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耳蝸 植入 | ||
1.一種用于提高聽覺受損的病人的聽覺能力的耳蝸植入物,包括植入身體內的內部接收單元,該內部接收單元包括用于接收外部信號的接收部分、以及有效電極和參考電極,其中,所述有效電極用在至少兩個不同區域具有不同厚度的單一電極線構成,且一球電極被連接到該電極線的端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蝸植入物,其中,所述球電極的直徑大于所述電極線的厚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蝸植入物,其中,所述球電極被焊接到所述電極線的端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蝸植入物,其中,所述有效電極包括在所述球電極與所述電極線之間的連接部分,該連接部分比所述電極線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蝸植入物,其中,所述有效電極具有厚度不同的三個區域:鄰接所述接收部分的第一區域、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區域厚度的第二區域、以及厚度小于所述第二區域厚度的第三區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蝸植入物,其中,所述內部接收單元的有效電極由鄰接所述接收部分的第一區域、比所述第一區域短的第二區域和比所述第二區域短的第三區域組成。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蝸植入物,其中,所述接收部分包括用于接收來自外界的電刺激信號的線圈和與外部單元非接觸固定的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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